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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25 16:55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由沅江市医疗保障局根据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在2021年度积极推进“五公开”。通过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政务公开业务流程等方法,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稳步有序纳入政务活动各环节。建立预先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包含国家疫情工作相关报道、我局医保防疫工作相关信息以及防疫类信息等,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发布解读。我局及时承接国家医保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规范有序地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将省医保局调整后的31项政务服务事项的个性要素、材料样表、办理流程、服务渠道、反馈渠道、流程图、常见问题等逐项进行复核确认后全部已在政务服务平台公布。并及时发布所出台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人民城市建设及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等方面的政策;同时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建立0737-2817102医保专线为群众答疑解惑,对群众问题做到认真办理、处理得当、反馈及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规定,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局在2021年度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做好文件的集中规范公开,梳理。   

二是加强审核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畅有序。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严格履行信息审核程序,防止不当公开或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义务,有效避免了一哄而上、重复建设、“空壳”等问题的出现。

(四)平台建设

2021年度我局继续扎实推动放管服改革,持续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用信息数据方便群众;安排巡查值班人员,在日常和节假日保障网络安全;对政务微信的审核流程进行严格把关,为内容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驾护航。

(五)监督保障

2021年度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及指导监督,并力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讨交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及时整改网站测评中的各项问题并发布整改情况,公开我局本年度各项任务分工和完成情况,逐项核查落实工作任务,狠抓任务落实,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32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各部门信息交换对接不够及时。各股室(中心)与负责信息发布的政策法规股存在信息对接不够及时的问题,导致部分信息或文件发布日期不够及时有效。

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不够高,且本级文件解读图解率较低。

(二)改进措施

2022年度将加强基础性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畅有序。坚持及时、准确、便捷、通畅的原则,加强工作衔接,进一步缩短文件信息等从审签形成到提供发布的时间,确保可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督促指导相应业务股室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及时跟上配套解读文件,并且合理运用图片解读形式,力争以灵活生动、浅显易懂的方式向民众解读政策文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沅江市医疗保障局政策法规股联系(地址:沅江市医疗保障局316室,电话:0737-2721609)。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