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关爱模式
政府信息公开

沅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来,沅江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沅江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2023沅江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3 1月 1日起至 2023 12月 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政府网公布,欢迎查阅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坚决执行《条例》规定,为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围绕重点领域事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惠农补贴政策、重大农业项目建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重大行政事务审批、农业产业政策、产业法律法规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把行使权力的依据、决策的过程、执行权力的内容和方式、行使权力的结果公开,实现了行政许可、权力运行全过程的主动公开。一是沅江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设有“机构信息、财政信息、政策文件、计划总结、人事信息、通知公告”六个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61条。其中,机构信息3条,财政信息9条,政策文件2条,计划总结3条,人事信息3条,通知公告42条。本年度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行政许可窗口办理事项297条,农机事务中心办理农机驾驶证72本,行政处罚21件,行政强制9件,移送案件29件。二是行政权力事项369其中申请类66行政许可类21项依职权303告知承诺18项公共服务39项,其中依申请类2项,公共服务类37项。已引用业务办理项85项,其中依申请类83项,公共服务类2项。对权责事项及时上传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公开。  三是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今年,年度抽查计划事项9项,其中专项抽查事项5项,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4项,已全部完成计划任务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率100%。四是我局设置了“沅江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沅江现代农业简介、文明创建专栏、法治宣传等专栏,实时发布最新热点信息。每周进行工作动态推送,全年共发布农业农村工作动态推文43期,转发发布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等共55条,全年共发布推文104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不断加强对政务舆情的收集监测、研判、跟踪、处置、回应和反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真诚予以回应,2023年协同处置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办理工单135件,按时回复率和办结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固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以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为责任主体,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了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咨询等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件和流程,及时合法公开政务信息,保障群众知晓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报刊、广播、电视等信息公开渠道,依托“中国农技推广APP”、湖南农业“12316”官方公众号,为涉农主体提供便捷信息服务,不断提高公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4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改进情况一是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针对政务公开的专栏设置,如基层政务公开专栏,要紧扣“惠民、便民、利民”原则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做到定期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更新,达到信息更透明,服务更便捷的目的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专干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