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抽查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07-31 09:20 信息来源:市监局 作者:市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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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湘市监信〔201984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湘市监信〔201985号)规定,我局决定对省市场监管局20191231日前登记的已报送公示2019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开展主体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你公司为被随机抽取为检查对象。我局定于xx—xx日对你公司实施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2019年度年报公示信息和即时公示信息。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投资设立企业和购买股票、认缴和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网站网店网址、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行政许可取得和变更和延续、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等内容。

2、登记事项。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和企业名称规范使用、经营(驻在)期限、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实缴制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等内容。

二、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最后一次备案章程及自有最新章程打印件或复印件;

3、企业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资料;

4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银行进账单;

52019年度企业决定对外投资的股东会决议、所投资企业的股权报告、购买股权的股东会决议;

6、实缴制企业的验资报告;

72019年度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名册及股东会决议;

82019年度12月份员工工资发放表;

9、员工党费证、上级党组织文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102019年度的保证担保合同;

11、行政许可证明复印件;

12、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

13、知识产权出质抵押合同复印件;

14、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15、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使用名称的证明资料;

1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材料,没有的由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未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承诺书;

17、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出具的身份真实性的承诺书(检查人员实地核查时,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原则上必须到场);

18、实收资本明细账、销售明细账册、会计凭证等其他资料(检查人员实地核查时提供);

19、正进行清算的股东会决议、清算组备案手续、注销公告、司法文书、政府文件等资料。

以上纸质资料的打印件或复印件,请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如无相关资料,请提供情况说明并签字盖章,于xx日前提交到我局信用处xxx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及时与我局信用处联系,按时提供全部检查资料。我局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协助进行审计。上门实地核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xxx07xx-xxxxxxxxxxxxxxxx

特此告知。

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xxxxxxx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签名或者盖章)

     

(签名或者盖章)

     

(签名或者盖章)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附件下载:2020年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抽查告知书模板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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