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信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沅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信访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本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现将2020年度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健全领导机制,确保信访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为全面落实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的高效运行,我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对硬件设施进行完善,对办公所需要的电脑、电话等设备进行全面保障,并建立健全工作网络,保证政务公开的正常运转。全面提高股室及所属人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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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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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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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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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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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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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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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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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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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