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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08:54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沅江市政府门户网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沅江市金竹路8,邮编:413100,电话:0737-2721820,电子邮箱:537038957@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有效地公开我市人社相关政府信息。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实施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开展。二是坚持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包括局门户网站和沅江市政府门户网站、12333热线电话等方式。三是积极参加公众关切的政策内容的解读,对一些专业性很强的政策,相关股室则运用客观数据、文字、图像等方式生动形象地进行解读,主要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补贴、就业创业等政策进行了解读。

全年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人社类政府信息共发文117篇,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工作动态33篇,通知公告33篇,招考指南25篇,政策文件6篇,办事指南2篇,机构信息2篇,计划总结4篇,财务信息7篇,人事信息1篇,社会保障4篇。回复12345热线445条、红网留言24条,市长邮箱25件,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2年,虽然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还有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一是政务公开形式有待完善。本单位公开形式多采用文字和图片,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发布生动形象内容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力量有待加强。我单位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繁忙,参加培训比较少,工作能力和水平还需继续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细化公开措施,拓展公开形式,持续认真做好养老保险参保、社保补贴、工伤保险、劳动关系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人社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人民群众提供权威、及时的资讯,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大的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