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DR-2025-02001
沅发改价费〔2025〕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文件精神和成本监审情况,经研究,现就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按每座单墓每年收取维护管理费90元,双墓按照单墓1.5倍系数折算。一次性收取20年,共计单人墓位1800元/座,双人墓位2700元/座。
二、农村公益性公墓服务对象:凡具有本地(镇、街道、事务中心)户籍、没有通过组织或者人社部门改变身份、没有享受国家和单位丧葬补助的村(居)民(具体服务对象由民政部门确定)。
三、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执行期间如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沅江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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