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维护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文件,以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成本测算结论为基础,综合考虑土地资源稀缺程度及不增加农民负担原则等因素,结合我市殡葬改革的实际情况,市发改局起草了《关于明确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的通知》。根据规范性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主要依据
《关于明确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的通知》主要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
二、主要内容
《关于明确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的通知》正文共2个定价事项框架。明确了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的标准、服务对象等内容。
三、目的意义
通过制定该《关于明确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的通知》,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维护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四、定价内容
(一)第一点,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 “按每座单墓每年收取维护管理费90元,双墓按照单墓1.5倍系数折算。一次性收取20年,共计单人墓位1800元/座,双人墓位2700元/座。”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公益性公墓的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殡葬服务价格,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变动情况依法制定和调整价格,其合理利润不得超过完全成本的15%。根据我局2025年出具的《关于沅江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的成本监审结论》沅江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单墓成本为1770.36元/20年,双墓2655.54元/20年,双墓按照单墓1.5倍系数折算。我局根据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价格可以有合理利润和结合成本测算结果,综合考虑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制定相关收费标准。
(二)第二点,农村公益性公墓服务对象“凡具有本地(镇、街道、事务中心)户籍、没有通过组织或者人社部门改变身份、没有享受国家和单位丧葬补助的村(居)民(具体服务对象由民政部门确定)。”依据《湖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沅江市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沅办发〔2019〕2号)等文件来制定该政策。
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及成本测算情况,借鉴周边县市区收费标准。制定过程中通过市政府网站广泛征求了意见,最终联合市民政局形成此通知。
微信公众号
“湘易办”超级服务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