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维护全市肉食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肉食品质量安全,沅江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公安局在全市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生猪肉品流通环节联合执法行动,我局起草了《关于规范生猪肉品市场秩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主要依据
《公告》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边远和交通不便农村地区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设置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5〕18号),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1.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
2.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3.联合执法事项;
4.明确各方责任。
四、目的意义
通过制定该《公告》,有利于规范联合执法,从生猪屠宰的源头监管到生猪肉品流通环节的全链条把控,实现对生猪产品质量的全方位监督,能够有效提高执法效率,增强执法效果,更全面、更深入地规范生猪肉品市场秩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肉食品。
五、起草过程
2025年7月,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局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股、政策法规股积极配合于8月26日,召开了由局工作人员、经办人员、市场监督局、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会。由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股负责《公告》的起草工作,并多次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