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露天烧烤管理,强化油烟污染源头管控,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市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益阳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
二、通告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益阳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若干规定 》制定本通告。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禁止露天烧烤区域
琼湖街道新建社区、新和社区(除休闲公园、好润佳)、
杨泗桥社区、金田社区(除永兴路、沅田路、桔城大道)、韩家汊社区(除金融路)、太白社区(除狮山路、巴山桥小叶湖公园)、王家亭社区(除巴山路、新沅路)、山巷口社区(除商贸街、郭家湖公园)、新兴社区、庆云山社区、和平社区、湘北社区(除洞庭大道)、义和社区、凌云塔社区、嘉禾社区(除石矶湖公园)、书院社区(老车站)。
二、在城区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区域以外设置露天烧烤摊区(点)的,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无烟炉具,并落实城市管理“三限、三有、三控”(限时间、限地点、限规模经营,有经营许可、有垃圾收集容器、有防渗漏地垫,控噪音、控油烟、控隐患)措施,禁止使用高耗能、高污染燃料。自觉服从管理,合法、文明经营。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对于在禁止区域和禁止时段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空气质量污染预警期间,应同时执行污染预警管控相关要求。
六、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将根据我市城市建设发展适时调整。
四、起草过程
2025年5月—6月,根据上级要求,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拟定《通告(初稿)》,由市蓝天办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琼湖街道办事处、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反复研究讨论,形成了《通告(征求意见稿)》。2025年7月,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2025年8月,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通过后提请沅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