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沅江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根据上级要求与安排,我局代起草了《沅江高新区赋权事项保留清单》《沅江高新区赋权事项收回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解读如下:
一、关于《清单》的依据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办〔2024〕38号)(涉密)、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开发区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试点工作方案》(湘编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沅江高新区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对沅政发〔2020〕6号、沅政发〔2021〕1号、沅政发〔2022〕7号的第一、二、三批共172项赋权事项进行了协商调整。
二、《清单》的主要内容
《清单》主要内容为第一、二、三批172项沅江高新区赋权事项的保留和收回情况,对123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收回到原赋权部门,保留49项。其中,保留事项中委托行使48项、审批直报1项。收回事项中直接赋权1项,委托行使12项,服务前移94项,审批直报16项。
三、《清单》的意义
事项调整有利于沅江高新区轻装上阵,集中精力抓好发展规划、科技创新、经济管理、服务企业等职能,推进沅江高新区聚焦经济发展主责主业,为沅江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