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发布时间:2009-12-10 14:32 信息来源:沅江新闻网 作者: 浏览量:
    近年来,沅江法院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实现了人大监督与司法公开的良性互动。
    一是完善制度,积极接受人大监督。该院完善了《关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施意见》,对定期向人大报告法院工作、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和旁听案件审理、完成人大交办或督办案件等方面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完善的制度,拓宽了监督渠道,提高了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积极性,赢得了人大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端正态度,虚心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的提案、建议和意见、督办案件等,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严格按照交办、承办、催办、审核、答复等程序和要求限期办理;对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质询,及时、准确、严肃答复;法院的重大活动及时向人大进行专题报告。端正的态度,使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是开门纳谏,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该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监督法院的工作。“走出去”就是院党组成员主动上门走访人大代表,征求其意见和建议;“请进来”就是中层骨干以上人员每人联系1名人大代表,全方位监督各自的工作圈和生活圈。这种监督方式不但增强了监督效果,同时也联络了工作感情。
    今年,该院累计走访人大代表136人次,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法院工作8次,邀请人大代表进行工作座谈4次、旁听案件审理5件,办理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内司委交办、督办案件10件,办结率为100%。(通讯员   张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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