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法官深入田间地头为群众办案
发布时间:2011-03-29 11:00 信息来源:沅江新闻网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
       3月28日清晨,沅江法院泗湖山法庭庭长瞿静和法官王政军、李晔拎着国徽,披着朝霞,沿着田间小道步行十余里赶到了偏远的泗湖山镇洞庭红村饶某的责任田。听说法庭要在田间地头开庭审案,左邻右舍的村民早已等候在那里。上午8时30分,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庄严的国徽下、在金黄色的油菜田里响起。
   
       这是一起涉农纠纷案。今年二月,村民李某与饶某因农田灌溉产生矛盾,年轻气盛的饶某将李某打成骨折。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效后,李某将饶某诉至法庭。庭审现场,瞿庭长因势利导,宣讲法律,言明后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和法律攻心,被告饶某慑于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尊严,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众向李某赔礼道歉,并一次性付清李某医药费等费用3660元。庭审结束后,瞿庭长告诉笔者,目前正是涉农纠纷的高发期,这次选在田间地头开庭,目的是为了方便群众诉讼,不耽搁农民兄弟的春耕生产。
   
      入春以来,沅江法院针对春耕时节农资购销、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特点,抽调9名法官组成三个巡回法庭,深入乡、镇、场、街道社区巡回办理涉农案件,最大限度地服务和支持春耕生产。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涉农案件47件,结案46件,执结涉农案件11件,执结标的额52万余元。( 张怡爱)


责任编辑    胡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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