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1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住房保障工作有欠缺
1.关于政治引领做得不够实,理论学习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要求各公租房小区通过“云广播”等媒介循环播放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我中心要求各公租房保障服务所在各公租房小区增加张贴宣传标语,主要宣传二十大精神,各所按要求增加张贴宣传标语二十四条。三是党组要求各所在在各电梯楼道口张贴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标语。根据巡察反馈问题,中心党组履职尽责,做到了宣传工作扎实开展,宣传向小区内延伸,尽量做到宣传无死角。
(2)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了“第一议题”制度精神,党组书记强调要求党组会议要严格按要求落实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二是中心党建办按照市委宣传部的工作要求做好学习计划,每月下旬进行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中心组学习成员务必利用业余时间抓好学习,对照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集中学习研讨,研讨内容必须有利于中心工作的开展和中心的发展。
(3)关于“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中心党组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作了专题研讨,强调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我中心务必按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我中心要求办公室、党建办联合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出台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办公室、党建办联合完善了2024年度的《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三是2024年的5月份,办公室作了意识形态网络安全排查,全中心工作电脑要求统一做好密码设置,防止涉密外传。四是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中心党组做到了月分析、季度研判。其中2024年度的意识形态督查中,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中心意识形态工作每月有调度,每月有部署。五是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的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做到强化思想认识、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加强阵地建设管理。
2.关于攻坚克难力度不够,公租房管理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4)关于“公租房动态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4月6日,党组会议研讨公租房动态调整情况及采取的调整措施。二是我中心已开展问题深入整改,2024年4月份开展了公租房清理整治工作,对有困难、拒不配合清退的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对掌握证据比较充分的部门人员,通过律师向法院申请了起诉。三是各相关人员分别写出情况说明,并按政策要求进行了调整。四是经党组研究,住房租赁股完善了2023年10月18日出台的《沅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实施方案》第一条第四款条文。
(5)关于“公租房欠租催缴工作成效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每次中层骨干会议上作了公租房欠租催缴工作的部署,其中2024年4月6日的党组会议上作了专题研究了欠租催缴的措施,强调了各所针对欠租原因做好欠租收缴。二是建立健全《公租房运营管理规定》第二章的公租房租金收缴。三是2024年的4至6月份在全中心开展了公租房房租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包括了租金收缴、欠租收缴等专项整治)。
(6)关于“日常核查不扎实,公租房转租、空租禁而未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8月份以来,我中心组织了专项清理行动小组,在机关、各住保所抽调了精干力量开展了公租房专项清理行动,联合了公安、社区、城管等部门力量多次到公租房小区开展清查行动。二是2024年7月份,请示沅江市纪委,制定了《公租房专项清理实施方案》,协助开展公租房清理工作;三是完善了《公租房运营管理规定》和《沅江市公租房动态管理实施方案》。四是2024年5月25日,党组会议专题研讨如何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强调了实施公租房动态管理,必须完善好公租房的信息录入,要在中心的数据库里了解到公租房信息情况。五是空租情况,以学校居多,主要是在建设公租房时,部分学校还在办学,但近年来,生源减少,学校空置,建设的公租房无人居住,经党组研究决定,现已向社会公开招租,解决当地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问题。
3、关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到位,服务群众有不足的问题
(7)关于“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一件事一次办”管理,规范了办事流程,在2024年3月份,我中心在政务服务窗口印发了办事流程,并在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政务网站上传了办事流程、《2024年沅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方便办事人员了解知晓申请公租房的房源情况、分配条件、申请途径、操作流程;对申请人员审批情况在进行线上回复,将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网上公示,以备社会各界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二是畅通了信访渠道,及时答复信访诉求,法制股负责信访回复工作,规范了信访工作流程,根据信访内容交由相关股室做好答复。三是健全“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四是建立健全实物配租分配制度。
(8)关于“个别项目质量不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4月份,党组协同纪检联络室、运营股对全市公租房小区进行深入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二是中心党组经研究决定,对于以后建设工程,要规范工程验收,严肃责任追究。
(9)关于“合同执行不彻底,改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要求运营股按合同条款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并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把合同执行到位。二是2024年5月份,运营股配合相关责任人做好厕所改造计划,2024年8月底前,相关人员已将改造合同执行到位。
4.关于推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10)关于“重点项目实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中心计划项目股调整了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对未完成的重点项目进行了调整,并完成实施,投入使用。二是2023年7月1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了反馈问题中的重点项目没有实施的情况,明确了相关重点项目调整至2024年的建设计划。
(11)关于“安全生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3月份,运营股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运营股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全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做好了安全生产排查,2024年的2月份,在全中心开展消防安全排查,2024年3月份开展了高层消防排查,发现了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住户消防意识参差不齐等问题,2024年4月份开展了电动车上楼充电的排查,2024年5月份,中心在各小区安装了电动车充电装置,到2024年11月底,全中心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三是党组要求各所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分队,单位负责人必须为第一责任人。五是要求各所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做到每户必到,做好重点户的监察。六是党组会议每月进行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研判分析,制定相应措施。七是2024年4月8日在船舶工业园小区组织中层骨干开展了消防器材演练。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重点领域存在风险隐患
5.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2)关于“以案促改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4月6日党组会议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部署,对作出处理人员在中层骨干会议上进行宣布,并要求受处分的党员必须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做好处分通报,受行政处分人员因会议场地限制,要求中层骨干会议后,各中层骨干到单位在全体干职工会议进行通报,切实做好问题整改。二是2024年4月12日的中心骨干会议上,纪检联络室对受行政处分的违纪违规人员进行通报受处分情况,并要求将情况反馈至各工作人员,要求其做好“以案促改”工作。三是机关党支部在2024年4月份的党员大会上,通报了受党纪处分的相关情况;其他党支部相继召开了党员大会,将处分情况进行了通报。四是纪检联络室到各单位进行了“以案促改”督查,各单位负责人已经落实到位,做好了警示教育。
(13)关于“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4月6日,党组会议通过研究决定,我中心监督机制要求纪检联络室、机关纪委建立健全各项中心管理制度、党员管理制度。二是2024年5月份,中心运营股建立公租房运营管理规定,现本规定正上党组会议进行研讨决定,至2024年9月份,本规定已经通过党组讨论通过,印发了本管理规定至各单位,要求按本管理规定实施公租房的管理。三是加强了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本年度实施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我中心甲方代表为片改中心,提交了项目受监督招投标资料,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管理。
6.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的问题
(14)关于“在立项争资、审计工作中土特产、食品支出较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4月份,我中心计财股根据财经制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结合我中心的财经实际完善了《财务财产管理制度》第4条第8款规定,规范财务审批程序,财务股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的报账单据,2024年4月12日中层骨干会议上进行了研究讨论,并通过。二是加强学习,增强财务专业知识,2024年5月份,财务股组织中心全体报账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财务制度、报账流程等内容,提高了报账人员的业务知识。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各项规定,规范了费用支出。
(15)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4月份,我中心计财股根据财经制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结合我中心的财经实际完善了《财务财产管理制度》第5条规定,规范财务审批程序,财务股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的报账单据,2024年4月12日中层骨干会议上进行了研究讨论,并通过。二是加强学习,增强财务专业知识,2024年5月份,财务股组织中心全体报账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财务制度、报账流程等内容,提高了报账人员的业务知识。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各项规定,规范了公务接待规定。四是在2024年度的公务接待中,完善了公务接待函、公务接待事由等,办公室、财务股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标准、严守公务接待流程。
7.关于资产管理不力的问题
(16)关于“国有资产被侵占,有流失的潜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司法局、市住房中心党组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相关资产已收回,现已对外进行招租。二是党组为深化问题整改,要求运营股、财务股在全中心做好了国有资产清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7)关于“捏造合同,私自降低租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运营股、纪检监察、财务股联合查清了合同签订情况,并写好情况汇报。二是2020年以来,党组研究决定对房屋进行减租的党组会议记录,确实存在因疫情影响,部分门店经营出现亏损,各所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减租。
8.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8)关于“支付报审程序不到位,监理费用支付均采取委托代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中心计财股根据财经制度等,结合我中心的财经实际完善了《财务财产管理制度》第4条第1、2、3、8款的规定,规范财务审批程序,财务股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单据的报账,相关规定在中层骨干会议上进行了研究讨论,并通过。二是加强学习,增强财务专业知识,财务股组织中心全体报账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财务制度、报账流程等内容,提高了报账人员的业务知识。三是相关监理费用支付的情况经调差,不存在违规情况,同时,财务股将不完善的报账资料进行了完善。
(19)关于“项目建设工期严重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中心对项目工期滞后的情况作出了相应的说明。二是相关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我中心提供了相应的分配人员名单。
9.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20)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报账未采用正规原始发票、大部分发票仅一人签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中心计财股根据财经制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结合我中心的财经实际完善了《财务财产管理制度》第(二)章第4条第1、2、3、8款,第(七)章的规定,相关规定在规范财务审批程序,财务股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单据的报账,中层骨干会议上进行了研究讨论,并通过。二是加强学习,增强财务专业知识,财务股组织中心全体报账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财务制度、报账流程等内容,提高了报账人员的业务知识。三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财务制度管理,本年度的车船费用报销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报销,切实做好了车船费用报销管理。四是计财股针对反馈问题作出了情况说明:2023年元月起,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款项支出,市财政局的相关主管业务股室不再签署审核意见,资金审批表未及时更新,造成了仅仅一人签字情况,而原始发票在上次付款时已经开出,本次报销是采取上次发票的另一联进行报销。
(21)关于“资料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4月份,我中心计财股根据财经制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结合我中心的财经实际完善了《财务财产管理制度》第4条第5、8款的规定,规范财务审批程序,财务股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单据的报账,2024年4月12日中层骨干会议上进行了研究讨论,并通过。二是加强学习,增强财务专业知识,财务股组织中心全体报账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财务制度、报账流程等内容,提高了报账人员的业务知识。三是计财股对今年度的工作餐报销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报销,杜绝此类情况问题在今年及以后出现。
(22)关于“印刷费、广告宣传费等支出未走政府采购平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中心计财股完善了相关规定,规范财务审批程序,财务股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单据的报账。二是加强学习,增强财务专业知识,财务股组织中心全体报账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财务制度、报账流程等内容,提高了报账人员的业务知识。三是针对相关的经费支出,经核实,为结账时处于电子采购平台店铺年审,暂时无法下单,造成相关账目没有通过平台采购流程就先行报销支出。四是党组会议要求:分管领导务必做好财务监督审批,计财股要对物品采购认真审核把关,做好电子平台采购管理。
(23)关于“发票与附件明细不符,发票提供单位未实际经营附件单中业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中心计财股完善了相关规定,规范财务审批程序,财务股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单据的报账。二是加强学习,增强财务专业知识,财务股组织中心全体报账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财务制度、报账流程等内容,提高了报账人员的业务知识。三是相关股对反馈问题作了情况说明。四是纪检监察部门查清发票事由,对反馈问题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形,情况说明属实。
三、党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有差距
10.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24)关于“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会议做好了问题整改研讨,要求党建办要按市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党建办按照市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做好了2024年度的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由专人负责主题党日活动并做好活动开展情况记录。三是党组组织党建办对各所的党建工作指导,查看了其工作计划、宣传栏、阵地建设情况、“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等,指出了其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更新了党建宣传栏。
(25)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建工作人员就问题反馈作了情况说明:因党建业务知识不强,落实组织生活会议制度不实,对组织生活会制度理解不透,存在程序不到位。其实在会议开始前,党建办就已经作了党员、群众对班子的评议与测评,没有上记录本;支部书记述职在专题述职会议上已经进行,没有要求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述职;支委会会议没有进行班子问题整改方案及评定党员等次问题进行研究,只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评定,这是党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不够造成的。二是党建工作人员对《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各项专业知识进行深入学习,并将制度上墙,做到时刻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其制度实质;三是2024年度的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做好了召开会议计划,把党员、群众对班子的评议落实到位,召开党员大会前支委会会议讨论并报机关党委同意、中心党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做好会议记录;由党建办工作人员负责收集评定资料进行评定,并报机关党委审核把关后进行公示,写好各党员的评定等次。
1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薄弱的问题
(26)关于“单位职工老龄化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中心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交了请示报告,做好人才引进。二是重塑单位形象,增加部门影响力,让更多的人才进入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三是做好年轻干部培训计划,起用年轻干部,2024年10月份,党组组织召开了青年干部座谈会。四是组织人事部门在选人用人方面,规章制度要偏重于起用年轻干部。五是党组研究讨论了起用年轻干部的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六是2024年9月份,我单位新引进了两位年轻人才。
(27)关于“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中心组织人事股彻底清查了在编不在岗的情况。二是制定具体措施,党组开会已经研究讨论了具体处理意见,必要时通过纪检监察将采取了强制措施。
(28)关于“违规返聘退休人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了聘请人员规定。二是党组研究讨论,对返聘已退休人员进行了辞退。
四、巡察整改工作不力,配合巡察工作不到位
12.关于对上轮巡察整改不严不实,推进缓慢的问题
(29)关于“上轮巡察指出的资产处置不规范,存在流失风险;上轮巡察提出的廉租房转租、欠租、空置、违规入住现象,整改缺乏有效措施和力度,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中心召开了相关资产问题的座谈会,就相关的问题作了陈述;二是我中心开展了大幅度的清理整治行动,与社区、城管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在清理整治行动中,清理了一批转租、转让、违规入住的情况,收缴了欠租。
13.关于工作底数不清,上交资料不及时的问题
(30)关于“存在态度不端正,提交资料不及时,不配合巡察工作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责令联络组,对巡察期间不配合情况进行问题查摆。查清资料不能及时上交的原因。二是联络组将不及时提交资料的情况作出了情况说明。三是对巡察期间违反巡察纪律、不配合巡察工作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四是组织全体中层骨干认真学习了《巡察工作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了认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2721299;邮政信箱(地址)沅江市琼湖路1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