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1月27日,赫山区委交叉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4日,赫山区委交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一)深化思想认识,迅速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2021年3月4日巡察组正式反馈意见后,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3月5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武第一时间召集班子成员召开书记办公会,会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同时,以红头文件转发《中共沅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赫山区委交叉巡察组<关于巡察沅江市委政法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动员全委上下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压紧整改责任。3月15日,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武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3个整改问题,制定下发《中共沅江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关于落实赫山区委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清单、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逐条认领了责任任务,建立整改台账。
(三)主动认领问题,班子带头抓整改落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武带头亲自抓整改落实,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积极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引导,层层压实传导整改责任。2021年4月25日,我委结合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召开了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所有班子成员对照主题,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有效对策,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班子与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履行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与时限。
(四)完善工作制度,加快巡察成果的转化运用。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着力从制度上找原因,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党建工作、廉政建设等14项工作制度。坚持把巡察整改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以及市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在整改中推进工作,切实增强巡察成果的运用和转化,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截至2021年5月底,所有巡察反馈问题均已全面开展整改,1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制定完善制度14项,收缴(清退)违规违纪资金107838元,共问责2人(其中提醒谈话1人,书面检讨1人)。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存在差距,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不够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差距。一是中心组学习不扎实;二是学习形式单一;三是学习停留在表面;四是传达上轰轰烈烈,落实上“雨过湿地皮”。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了《2021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计划表》,并为全体机关干部征订了学习资料,举行了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启动仪式,利用每周一晚上夜学,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论全面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先进理论精神,组织聆听了中共沅江市委书记黄育文专题党课,参加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益授课的警示教育大会,并于现场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听取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武讲授的专题党课,邀请市委党校教师讲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课。(2)组织机关干部参观了益阳廉政教育基地、丰堆仑革命遗址,赴浏阳胡耀邦故居文家市会师纪念馆接受红色教育,专程到漉湖武冈洲管区慰问困难党员、参加义务劳动和平安“益”起来志愿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等。利用“平安沅江”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实效性,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好学习心得。(3)制定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定期开展党建基础知识应知应会考试,每月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通报,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对理论学习不扎实的党员干部,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4)对上级的文件及时传达学习,制定落实方案,进行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办公室定期汇总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上级政法委有关本系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紧密;二是社会治理效果欠佳;三是扫黑除恶工作有所松懈。
整改落实情况:(1)上半年来,书记办公会7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上级政法委重要讲话与指示精神,3次提请常委会研究政法工作事项,召开2次政法委员会全会,专题研究部署政法工作。(2)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健全道德档案体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强化对涉众、涉“邻避效应”、涉房产开发、涉军等重点领域突出风险隐患的动态排查和预防化解;做好综治民调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3)建立并落实扫黑除恶“六大常态化机制”,巩固和拓展专项斗争成果。坚持打早打小保持威力,紧盯线索精准用力,加强督导传导压力,深化源头治理接续发力,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3.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一是认识存在差距;二是措施不够有力;三是工作效果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对政法部门的指导、协调与监督,4月19日-30日,对政法各家开展执法检查与案件评查工作,抽查123件,发现问题16件;5月,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牵头成立了工作专班,对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清查,对全市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2)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武主持召开了6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新闻发布会、2次座谈会,多次主持召开教育整顿工作调度会,赴一线单位指导调度工作20余次。(3)提高工作效率,对全市重点涉稳风险、涉稳重点人、重点地区坚持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排查、一周一汇报,加强对信访群体的稳控与化解工作,加大从源头上防控化解各类矛盾的力度。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思想上重视不够;二是“四个纳入”落实不到位;三是舆论引导处置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平均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每人每年作重点发言不少于2次。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每年开展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2)今年年初,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共沅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等重要议事议程和领导班子、干部目标考核体系。(3)重视舆情处置与政法宣传工作,对红网等百姓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给予回复与沟通。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内部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5.财务管理存在漏洞。一是审核把关不严,发票与实际报账金额不相符;二是账务处理不规范;三是开支不符合逻辑,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重新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
6.固定资产管理混乱。一是未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账实严重不符。
整改落实情况:(1)将未纳入固定资产范围内的电脑等设备登记入固定资产。(2)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将市委政法委公车信息更新为零。
7.公款违规列支情况依然存在。一是公款购买礼品;二是开展活动、维稳接访中工作用餐中仍公款列支香烟、酒类;三是公款支出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防止铺张浪费,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招待程序,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2)已经督促干部胡佑龙退缴个人部分的养老金2859.87元至沅江市纪委指定账户。(3)对公款购买礼品,维稳接访中工作用餐中仍公款列支香烟、酒类问题进行整改,5月10日,市纪委监委已对直接责任人与领导责任人做出相关处理。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
8.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一是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够充分;二是重要事项未集体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集体决策制度,书记办公会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进行讨论决策。(2)书记办公会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组长参会,确保讨论事项符合议事规定。在讨论决策时,单位主要负责人自觉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讨论,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形成一致意见。
9.“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意识不够强,传导压实责任不够;二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未抓紧抓实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三是监督责任落实存在差距,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过程中,派驻纪检组很少提出意见和建议。
整改落实情况:(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3月15日,书记办公会主持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计划在6月中下旬召开第二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研究、常部署。(2)今年上半年以来,已经开展谈心谈话2轮。班子成员积极履行 “一岗双责”,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中层、与普通干部都进行廉政谈话,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政治纪律意识,抓实抓牢了委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利用周一夜学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教育知识、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3)强化派驻纪检组对委机关的监督力度,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皆事先邀请纪检组同志参加并充分听取其意见,发挥其监督作用。
10.内部管理不严格。一是制度建设缺失;二是会议记录缺失严重;三是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1)重新完善修订各项机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2)每次会议及时记录。(3)2021年书记办公会与一般会议分开记录,重点记录每位班子成员的不同意见,政法委书记通常作最后发言表态。记录涉及重大事项、重大开支、重大人事事宜时,提请全体班子成员签字确认,确保会议记录规范真实有效。
1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谈心谈话简单应付;二是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三是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廉报告年年一样,问题清单次次相同。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今年以来,开展了两轮谈心谈话,做到了“五必谈”(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必谈,中层干部与普通干部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关键岗位的干部必谈) ,谈话内容涉及工作与生活的多方面内容,所有谈话记录全部都是手写,谈话记录本统一放政工室保管,避免丢失。(2)今年以来,一共组织召开了2次民主生活与组织生活会,分别是2月4日召开的年度民主(组织)生活会、4月25日召开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会议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3)班子成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了2020年的述职报告、2021年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全面具体、问题查摆到位。
12.党建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一是党建工作缺乏规划;二是党费收缴不规范;三是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四是民主评议党员无实效。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2)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和数额,按月足额缴纳收取党费。在党费收缴的往来票据上,按规定由收款人、经手人签字,立卷存档,以备查询;收缴党费要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3)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制定方案、写好总结、拍好照片、做好签到等工作。(4)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对民主评议测评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并公示。并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
13.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管理存在欠缺。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二是超职数配备班子成员;三是个别班子成员长时间未对外交流;四是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条例》和干部政策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2)严格选拔程序,坚持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的干部,严格按照民主推荐、个别谈话、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选拔干部。(3)按照“三定方案”,消化解决超职数配备及个别班子成员长时间未对外交流问题。(4)及时将表现优秀、符合交流条件的干部,实行对外交流。(5)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建立完善干部管理制度、教育制度以及考核制度等,严格对干部的管理教育,打造政法铁军。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此次巡察反馈的13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以巡视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更优异的成绩为庆祝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理想信念。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好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与《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与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委机关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宗旨意识。通过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党史学习教育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打击一切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做实做细群众工作,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与满意度,不断推动沅江高质量发展走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保持队伍纯洁。通过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组织机关干部参加警示教育大会、听取廉政报告和违纪违法干警现身说法等方式,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加强政治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与制度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净化政治生态,提高队伍能力与职业素养,永葆政治忠诚与廉洁本色,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政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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