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沅江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
发布时间:2021-01-28 16:31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市财政局 浏览量: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15日至9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1月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并迅速行动,组建班子、明确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匡正、局长汪交龙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20年11月3日,局党组召开专题班子会,认真讨论,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在会上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落实时间,压实领导责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细化整改方案。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沅江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责任清单,并细化三个方面12项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着力推动整改。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的措施期间,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责任人多次协调督促重点事项整改,强化跟踪问责,严肃整改纪律,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四)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反馈意见立行立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共反馈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执行党纪政务处分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强化党组政治责任意识教育,将中心组学习扩大至全体中层骨干,每月的中心组学习都组织局务会成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管党治党重要论述。二是召开了全体机关干部大会,学习了党纪政纪处分条例和纪委监委对郭友良、李政安的政务处分决定,并宣布党组对郭友良、李政安予以行政撤职的文件。上述两人已调整至新的工作岗位。三是党组书记匡正对当事人李政安、郭友良同志进行了工作谈话。

  2.关于公款缴纳干部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于医保缴费只认财政局一个单位,导致机关帐面上反应单位代缴应由干部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7570.18元,其中:2019年23806.32元立即调帐,将原非税局代扣个人部分6918.96元、原乡财局代扣个人部分8463.36元转入财政局机关,余下8424元经过核实为2019年机关大病救助个人部分,人均52元,一共162人,已经在帐务上挂往来,在9月份工资中扣缴;2020年5月13763.86元已在2020年6月代扣。二是及时开展帐务处理,严格按医保缴费相关政策缴纳医疗保险金,杜绝公款代缴问题。

  3.关于日常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出差人员餐补做出新规定,并写入了机关制度,对享受误餐补助的个人直接扣除13元餐票部分,并从8月10日起执行。二是2018年4月支付老干部慰问款5000元,经核实为老干部住院慰问开支及特困老干部年终慰问开支,其中对我局老干部住院慰问4人,共计1440元,对70整岁生日慰问1人次共460元,对特困老干部年终慰问共3100元,共计5000元整。三是对已收缴款项已进行调账处理,冲减“其他应付款”计入“其他收入”。四是严格财务管理,加强报销票据审查,严格按制度规定报销费用,对大额支出严格执行报批管理,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4.关于个别职工白条借支现金,长期未归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个人借支问题,已迅速通知本人归还了个人借支,缴入财政代管预算单位资金专户。二是严格执行财政局机关财务制度。无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不准到财务借支现金。

  5.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已发放扶贫干部家属慰问4000元进行了收缴,并缴入财政代管单位预算资金专户。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私发、滥发奖励、补助现象的发生。

  三、反馈意见限期整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党性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1)部分干部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知识内容不了解。

    (2)“两学一做”开展不扎实,2017年局机关各党小组未按次数开展研讨,有的没有开展研讨,有的只开了两次,且研讨只有主题,无研讨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围绕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进一步完善健全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二是用好“学习强国”等多媒体网络教育平台,每月在机关微信群公示学习积分情况,对学习积分达不到要求的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高标准组织好每周一夜学,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文、悟原理,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不力,责任缺失的问题

    1)2018年党组会记录中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17年研究1次。2017年-2020年班子分工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2017年度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个人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

    2)学习记录反映党组2018年2月有4个学习要点,实际只学习了1个内容;2018年有的记录里无研讨、小结。2018年11月学习记录过于简单,学习记录不足半页纸。部分班子成员记录本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完善了《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学习、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内容,三是党组定期研究、定期向市委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四是抓好意识形态舆论引导工作,旗帜鲜明针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监管,引导我局党员干部明辨是非、澄清认识。

  3、关于党组履行自身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由于疫情影响,当前市财政局财税收入存在税源不足,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下滑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财税收入征管力度:一是积极会商政府各职能部门,税务局、园区等部门,分析研判财税收入形势,制定具体办法。二是主动联系全市纳税大户,积极争取税源。三是加大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管理,确保应收尽收。2020年度全年财税收入任务已经圆满完成。

  (2)国有资产管理不严。国有资产中有门面3间、住房5套、车库16间被局工作人员及亲属占用,未有租凭合同和收益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由局办公室组织现有占用人员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资产处置进行讲解,做好沟通,签订主动退房协议书。二是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聘请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已占有和闲置资产进行清算、评估。三是将已占用和闲置的资产移交国资服务中心,并已请示市分管领导同意启动公开拍卖程序。2021年1月14日,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了12间车库和5套住房,成交价173.2万元,还有4间车库流拍,3间门面因相关手续不齐全暂不能处置,将完善相关手续后进一步处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民主议事图形式、走过场,学风会风文风不实的问题

    1)2018年10月党组会研究评先评优时,无讨论发言记录,党组成员没有发表个人意见,未体现议事过程。

    2)2019年党组会议记录本上补记、空页现象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纠正查处四风问题文件要求,二是大力提倡求真务实高效管用的学风文风会风,促进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三是严格规范党组议事制度,制定了《沅江市财政局党组议事制度》,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的落实。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慰问金,超标准支付应由干部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套取资金用于公务接待。2019年、2020年在慰问特困机关干部时,有部分慰问金超过了湖南省总工会规定的最高3000元的标准。2020年1月发放4名机关扶贫干部的家属慰问费共计4000元。2019年至2020年5月单位代缴应由干部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共计3.757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单位代缴应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已在巡察期间进行了扣缴。二是发放给4名机关扶贫干部的家属慰问费已经在巡察期间收回。三是对超标准发放的慰问费已于本月10号收回。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招商引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支出,确保“三公”支出只减不增。五是严格落实工会经费支出制度,制止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工会福利。

   3、关于违规采购物资,挤占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乡财局采购档案柜,经查实已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了政府采购,采购相关资料没有装订在凭证中,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30万元以下采购进电子卖场,30万以上进采购系统。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单笔超过1万元资金支出必须经党组研究决定。三是审计费用经查实部分为我市往来清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费用,部分为财评中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费用,今后我局将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4.关于机关财务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查实亚雄电脑开具的档案整理服务费10504元,除正常档案用品外还有档案清理人员工资。今后我局针对报销票据不正规的问题,将严格落实财经审批程序,确保账实相符的条件予以报销。二是经查实其他应收款315.2万元大部分为机关家属区建设往来和益阳市纪委纪检收款,部分为干职工个人借款,我局已对往来款项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能收回个人借款在11月10日前已收回,对无法收回款项将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予以核销。三是我局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白条列支。

  5、关于虚列账目,套取资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我局向二级机构转嫁费用的问题,现已杜绝,今后我局将加强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管理,加强财经纪律的执行力,在局机关大力开展厉行节约活动,压缩行政开支。

  (三)聚焦党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人事购买服务不规范的问题。

    购买服务随意性较大,人员与招录要求不符,对承接购买服务单位资质把关不严,招考程序走过场,承接购买服务单位收取服务费和税费比重过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了人事购买服务制度、流程,将人事购买服务制度纳入了新的《财政局人事管理制度》,二是购买服务单位资质进行了重新认定,确定了合理的服务费用,三是对不符合招录要求的人员已经解除合同并予以清退。

  2、关于营造干部干事创业氛围不浓的问题。

    1)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局机关25个中层干部中55岁以上有11人,50岁以上14人,40岁—50岁10人,40岁以下仅1人,干部队伍建设不科学,年龄老化,结构失衡。

    2)考核机制激励作用不充分。在发放财政收入任务绩效考核奖励时未注重实绩实效、科学合理细分考核等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2020-2025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对合理拓宽财政干部队伍选人用人渠道与组织、编制部门进行了协商,二是完善财政干部队伍考核激励机制,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层次合理、干事创业热情高的干部队伍。三是严格落实干部人事考核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对积极干事创业的干部有激励,对消极懒怠、作风漂浮的干部有惩罚。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1)存在超编、混编、混岗现象。机关核定行政、事业编制共28名,目前实有在编人员42名,另借调乡镇财政所人员36名、水利局工作人员2名、乡镇教师2名。

    2)干部选任制度执行不到位。2016年至今提拔中层干部13名,均无人事研究、考察等材料,且在中层干部任免前未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编制情况和超编、混编、混岗、借用情况进行彻底排查整治。对在机构改革中组织部予以同意继续在机关留用的36名乡镇财政编制人员和组织部、编委做了沟通,完善了机关留用的各项手续。对借用的人员已经予以清退。二是制定了新的《财政局人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清理了干部选任材料,对缺失的资料予以补充,规范了人事管理资料。

  4、关于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执纪问责不够严的问题。

    1)违纪问题时有发生。2016年以来,财政系统有25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有7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给财政系统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2)日常监管不严。对存在的早退、请假报批程序不规范等纪律松懈问题不愿批评,一定程度上存在“老好人”思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以案促改”工作,11月16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党组书记匡正代表全局进行了表态发言。二是切实加强党组和执纪人员的作风问题监管的主体责任,让作风监管整治成为常态,三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四是积极营造反腐倡廉的单位文化。

  5、关于党建工作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正常。2017年—2018年局机关下设5个党小组,党小组大部分会议记录协同(2017年6月后记录基本一样);组织生活会效果不佳。2017年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未开展相互批评,会议只有少数党员发言,如第二党小组19人参会,只有4人发言,且以表态代替自我批评,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党员管理不清楚自己党费缴纳标准和数额,党员党费不是按月主动缴纳。

    3)“两会一课”落实不到位。2019年局机关3个党支部,支部落实工作责任有差距,会议记录反映机关第二支部支委会未按要求召开,未见支部书记上党课资料;无谈心谈话记录,大部分会议记录没有签到表,也没有体现请假人员,不能如实反映所管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支部会议记录潦草,有的抄袭涂改,如第二支部党员选举大会记录照搬照抄,涂改人员名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召集五个基层支部委员召开了党建工作推进会,就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和基层支部建设作出了部署安排。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上党课,要认真备好课件,结合意识形态与财政业务工作实际,不走过场。

  四、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中共沅江市财政局党组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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