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交警大队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04 08:57 信息来源:交警大队 作者:交警大队 浏览量:

 

3月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交警大队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献宇出席巡察情况反馈会,交警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认真听取了巡察情况反馈。

根据省委第二巡视组和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1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交警大队进行了49天的集中巡察。巡察组聚焦政治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纪律作风建设和公安交管业务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走访群众、深入调研等方式,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关于对交警大队巡察情况的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罗朝阳反馈巡察情况,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主要是服务人民群众、维护人民利益的意识不强,突破交通管理瓶劲问题缺乏担当;财务监管不到位,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政治建警基础薄弱,从严管党治警“宽松软”。巡察组要求交警大队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承担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进一步深化政治建警,履行好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强化作风建设。

李献宇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的意见及黄育文书记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领导小组的要求。同时,就如何整改提出了三个明确具体的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自觉性推动巡察整改;二是明确整改步骤,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三是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

交警大队长李勇代表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他郑重表示,一定正视问题,聚集问题,立行立改,努力将巡察整改意见转化成工作的动力和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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