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就禁捕工作对市农业农村局的渔业行政执法进行了监督。在这次监督行动中,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检察观察员、候鸟保护协会的同志一起深入南洞庭湖水域,就“禁、退、稳、管”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专题监督渔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
检察人员和受邀人员先是大范围实地查看了禁捕水域南洞庭湖周边的渔政执法情况,整个禁捕水域未发现捕鱼船只与禁捕工具;随后又会同渔政执法人员一起深入隐蔽性高、非法捕捞人员易躲藏的撂刀口、莲花坳水域进行仔细排查。同时,通过小喇叭对在湖中尚未上岸的渔民集中居住水域循环播放禁捕政策,告诫当地渔民,非法捕捞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一旦违反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深入莲花岛上查看当地的禁捕宣传工作是否到位后,检察人员与当地已退出渔业的渔民进行了深入的交谈。从法律、政策和渔业健康发展三个角度,告知渔民当前我国关于洞庭湖水域禁捕的政策,以及非法捕捞对水质和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危害,引导当地渔民共同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同时,检察人员也将渔民退捕上岸后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一一做好记录,并向市委、市政府进行汇报。

下一阶段,该院将会同市纪委、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对市水务局、市城市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为期10天的行政执法情况督查,以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建设生态良好、执法规范的和谐沅江提供良好的保障。
责编:喻浩 审稿:黄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