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沅江大米”高价值品牌的提案及回复
发布时间:2022-09-02 16:01 信息来源:政府办督查室 作者: 浏览量:

关于培育“沅江大米”高价值品牌的提案

二组 程乐根 1360737XXXX 联名人:杨长伟

 

2020年12月8日,杨智勇市长亲赴北京进行“沅江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答辩,捧回了一块金灿灿的标牌。为将“沅江大米”培育成为高价值品牌,提出本提案。

一、确定“沅江大米”高价值品牌定位

沅江优质开发很早,稻谷品质优良,产地环境优越,地理标志响亮,物流交通发达,具备高价值品牌基础。通过高规格领导组织、专业化品种筛选、规模化集中种植、产业化收贮加工、整体化品牌培育,按照地标品种原粮收购加价10%或15%以上、大米价格每公斤提升5元定位,经五至十年努力,有可能打造出洞庭湖核心大米品牌和高端米市,甚至培育出国内一流的大米品牌。

二、成立高规格组织领导机构

参照1997年优质稻开发做法,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副书记、农业常委、农业市长等任副组长,市农业、粮食、市管、财政、乡村等局一把手和相关乡镇镇长或分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特别重视此工作的杨书记任荣誉组长或第一组长;明确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安排专项经费,固定办公地点,制订五年推进实施方案,每年一季稻播前和收割前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或专团队参加的推进会督导落实。

三、组建实干型专业化专家队伍

成立由农业、粮食、市管、乡村、协会等单位和乡镇农技站实干型专家组成的“沅江大米”地理标志产品开发专家队伍,人员稳定三五年,主要担负“沅江大米”高价值品牌开发分年规划制订与落实、每年进行品种筛选、主推补贴品种确认和规模化集中种植技术指导、进行高档优质新品种筛选试验示范、参加国家级交易会推介等工作。

四、形成“沅江大米”高价值培育合力

1 集中补贴地标优质品种。按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沅江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中品种为3个。按照有利于粮食增产提质、提升种植农户收益、提升大米品牌价值原则,将优质稻补贴全部用于“沅江大米”高价值品牌培育,以收购价格高于黄华占10-15%以上要求补贴杂交优质品种,取消常规品种补贴。补贴品种由专家团队根据现场评比、生产考察和收购价格集体讨论确定,按照有新有老、有进有出每年3-5个。

2 努力提升品牌价值。一是做好领导品尝推介。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按每公斤20元价格每月提供2500kg代表沅江大米优异品质专用样品作接待专用,连续五年。二是做好协会推介。中国好粮油项目企业免费适量地标大米给粮食产业协会用于接待、展会、样品和营销推介,连续五年。三是提出负面清单。价格每公斤低于10元、质量不达标、市场不认可产品禁止使用“沅江大米”地理标志。

3 创建沅江草尾米市。草尾周边50公里内产地环境优良、优质粮源充足、水陆交通便利、品质声誉较好、现有米企集中。建议将从南县到镇公路南侧区域(全部为一般耕地,非基本农田)规划为未来草尾米市,通过征地、税收、信贷等政策优惠,吸引市内外优势米企投资进入,逐步建成我国南方最大的高端优质米市。

4 培育优势龙头企业强化中国好粮油项目企业责任,每年进行外销高价值沅江大米目标考核,评优汰劣,用三五年时间培育2-3家高价值产品龙头优势企业。

争取经五年左右持续推进,逐步实现农户亩增收200-300元、品牌大米吨增值3-千元目标。



沅农函提[2022]1A类

 

对市政协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

 

程乐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沅江大米”高价值品牌》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全市14个乡镇落实高档优质稻生产面积55.2万亩,比上年增5.2万亩。全市签订高档优质稻订单50万亩以上。出台了高档优质稻补贴政策,全面推广高档优质稻品种,进一步做优做强我市优质稻米产业,打造“沅江大米”地标产品的形象,提升“沅江大米”品牌知名度,大力发展高档优质稻标准化、规模化、订单化生产。在如何培育“沅江大米”高价值品牌上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确定“沅江大米”品牌的优质稻品种、种植面积、分布乡镇打造绿色原料基地。

2023-2025年年计划确定的优质稻补贴品种为佳优长晶、农香42、野香优莉丝、昱香两优馥香占等品种筛选一般要符合以下标准:必须通过湖南省或国家审定且种植区域包含我市的高档优质稻新品种,米质要求达国家或部颁或湖南省二级及以上,出米率高,整精米率达50%以上;二是必须在我市示范种植一年以上,田间表现无明显缺陷,抗倒伏能力强,抗高温耐低温性能好,丰产稳产性能好;三是必须要有订单生产,稻谷收购价格高种植核心面积主要为我市创建的全国绿色食品(水稻)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5.3万亩,辐射北部湖区水稻产区。具体分布如下表:

乡镇

面积(万亩)

品名

野香优

莉丝

农香42

佳优长晶

昱香两优馥香占

合计

草尾镇

0.8

0.4

0.3

0.3

1.8

四季红镇

0.1

0.1

0.1

0.15

0.45

阳罗洲镇

0.3

0.3

2

0.3

2.9

南大膳镇

0.5

0.25

0.5

0.4

1.65

黄茅洲镇

0.5

0.25

0.5

0.2

1.45

共华镇

0.8

0.3

0.2

0.3

1.6

泗湖山镇

0.8

0.2

0.2

0.25

1.45

茶盘洲镇

0.2

0.2

0.2

0.1

0.7

合计

4

2

4

2

12

加强“沅江大米”品牌的优质稻品种生产流程全过程的指导与监督

1、创建一企一片一种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沅江大米”品牌创建为载体,全力打造“沅江大米”区域公用品牌。一是采用抛秧、移栽、机插搭配,水稻全程机械化率达83%,沅江高速高效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新技术经专家鉴定达到国内同类先进水平。二是科学肥水管理。全面推广测土配方示范技术,通过稻草秸秆还田和恢复性发展绿肥生产提升有机质,提升了土壤地力,确保优质稻品质。三是全面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通过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为载体,同步实现既有效控制病虫危害,又切实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四是适时收获烘干。充分利用我市现已具备1万吨以上日烘干能力设备,确保稻谷收获后不受阴雨天气困扰,能及时在低温夏烘干燥,保障稻米品质。

2、建立“沅江大米”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沅江大米”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大监管力度;二是严格实施“沅江大米”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与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内使用。三是强化“沅江大米”品牌的监管保护。加强对纳入“沅江大米”品牌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3、“沅江大米”原料基地生产监管流程。栽培方式:一季晚稻、双季晚稻抛秧、机插或手插栽培

肥水管理:全区域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坚持双季稻草全量还田,有机肥与无机肥配合、氮肥总量控制、磷钾恒量监控,中微量元素因缺补缺。做到基肥足,追肥早,穗肥稳。

病虫草害防控:全区域实行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全过程采用绿色防控综合技术控制病虫草害

收获干燥:成熟度达90%左右时抢晴天收割。分品种摊晒干燥或低温烘干,防止品种混杂,水份控制在国家标准要求以内。

加工工艺:加工过程包括优质原粮验收→稻谷清理→砻谷机谷糙分离→多机轻碾→抛光→多机色选→计量包装→成品低温贮藏。

档案管理:建立种植、加工档案,所有记录应及时、真实、准确、规范,且可追溯,至少保存3年并有专人保管。

加强对纳入“沅江大米”品牌的稻谷品种扶持加强对外宣传。

对纳入“沅江大米”品牌的稻谷品种一是进行高档优质稻种植补贴;二是对种植“沅江大米”品种的先进大户进行奖励。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立体化农产品品牌宣传网络,通过主流媒体、自媒体、农交会、品牌推介会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品牌宣传活动,讲好沅江大米”品牌和产品故事,提高品牌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大力宣传“沅江大米”品牌建设的典型经验和扶持政策,推广普及农产品商标注册、“两品一标”、区域公用品牌等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品牌意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关注“沅江大米”品牌成长,讲好品牌故事,营造“宣传品牌、支持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今后的工作。

1、培育沅江大米”品种体系继续加强与省农科院的交流对接,依托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水稻所,建立优质水稻品比示范基地、新品种展示基地,力争1-2年内筛选出2-3个沅江大米品牌的高档优质稻品种,3-5年内选育出1-2个以沅江大米冠名并审定的沅江市大米一号”的系列专用高档优质稻品种,加强沅江大米新品种推广示范和技术指导。

2、完善沅江大米”标准体系抢占先机、占领制高点,加快制定和完善沅江大米”种子繁育、水稻种植、投入品使用、储藏运输、生产加工、产品质量、环境质量、溯源防伪、包装销售等标准,鼓励“沅江大米”加工企业制定自有企业加工、储藏标准,提高沅江大米产业标准化水平。

3、打造沅江大米”标准基地依托高标准农田、优质粮食工程、数字大米”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继续推进沅江大米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力争品种、投入品、生产管理、收获方式等生产环节都实现按标生产。重点支持授权企业加工物流基地进行标准化升级改造,对标准化烘干、加工、储藏、大米检测、仓储物流、服务销售等设施设备进行提质升级。

4、提升沅江大米”生态水平持续推进高档优质稻种植模式,实施农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全域水体连通工程,加快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生物防治等生态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严格投入品管理,加强土壤、水质监控,降低农面源污染,提高沅江大米品质。

非常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农业农村工作的发展。

联系人:陈剑宝    联系电话:1350848XXXX

 

 

                          沅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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