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按照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防控重大动物疫病要求,我市拟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55周岁以下(1965年10月15日后出生);
2.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科技素质,懂简单电脑操作;
5.具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技术专长。
(二)招募对象需符合以下岗位条件之一: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在基层畜牧兽医机构或乡镇政府服务、群众反映良好的动物防疫人员;
5.全日制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立志服务基层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6、已被聘用在基层服务、群众反映良好,经乡镇动物防疫部门推荐的村级动物防疫人员(乡镇动物防疫部门推荐函);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三)服务区域与招聘数量
序号 |
服务区域 |
招聘数量 |
1 |
城区 |
2 |
2 |
琼湖街道 |
1 |
3 |
胭脂湖街道 |
1 |
4 |
新湾 |
1 |
5 |
南嘴 |
1 |
6 |
草尾 |
1 |
7 |
阳罗洲 |
1 |
8 |
黄茅洲 |
1 |
9 |
南大膳 |
1 |
10 |
茶盘洲 |
1 |
11 |
共华 |
1 |
12 |
泗湖山 |
1 |
|
合计 |
13 |
三、招募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组织考察、人选公示、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等程序,面向社会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全程公开透明,并通过多种方式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个人申请:采取现场申请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15日。
2.报名地点:沅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楼203办公室。
3.报名携带材料: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近期体检结果(近半年)和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资格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沅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1份。
(二)考核: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
(三)审定公示:按照服务区域对应的考核成绩较高者,确定每个服务区域的初步人选后,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进行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岗位或资格不符合者,可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确定人员:对拟招募特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对拟特聘人员进行最终确定。
(五)签订服务协议:
1.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与沅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辖区镇(街道)签订三方服务协议。
2.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行一年一聘。
3.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年满60周岁后不再续聘。
四、服务任务
1.为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为动物防疫部门做好强制疫苗的管理、强制疫苗台账的登记、强制疫苗抗体水平的检测抽样工作和上级要求进行的“非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等疫病监测采血抽样。
5.为我市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五、服务期待遇
1.工作性质为兼职;按照国家、省两级财政实际下拨资金拨付服务经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间其身份维持原有不变,待遇为防疫劳务补贴,不享有招工、“五险一金”等其他福利待遇。)
2.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工资待遇标准为:20000元/人/年(15000元基本补助+5000考核奖励)。原则上按照每年100个工作日安排工作任务,若当年工作任务超过100个工作日,超过部分由辖区乡镇筹措资金参照200元每天的标准支付劳务补助。
六、服务期管理
(一)服务期限: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二)管理监督: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招募,制定招募办法、管理办法等制度;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日常工作由辖区政府安排和考核(城区特聘防疫员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站安排和考核),接受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管理监督。
(三)考核激励:服务期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任。
招募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不列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
联系人:彭女士 15869764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