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招募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1-1319458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1-01-0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沅江市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按照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防控重大动物疫病要求,我市拟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55周岁以下(1965年10月15日后出生);

2.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科技素质,懂简单电脑操作;

5.具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技术专长。

(二)招募对象需符合以下岗位条件之一: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在基层畜牧兽医机构或乡镇政府服务、群众反映良好的动物防疫人员;

5.全日制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立志服务基层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6、已被聘用在基层服务、群众反映良好经乡镇动物防疫部门推荐的村级动物防疫人员乡镇动物防疫部门推荐函;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三)服务区域与招聘数量

序号

服务区域

招聘数量

1

城区

2

2

琼湖街道

1

3

胭脂湖街道

1

4

新湾

1

5

南嘴

1

6

草尾

1

7

阳罗洲

1

8

黄茅洲

1

9

南大膳

1

10

茶盘洲

1

11

共华

1

12

泗湖山

1

 

合计

13

三、招募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组织考察、人选公示、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等程序,面向社会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全程公开透明,并通过多种方式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个人申请:采取现场申请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15日

2.报名地点:沅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楼203办公室

3.报名携带材料: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近期体检结果(近半年)和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资格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沅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1份。

(二)考核: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

(三)审定公示:按照服务区域对应的考核成绩较高者,确定每个服务区域的初步人选后,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进行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岗位或资格不符合者,可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确定人员:对拟招募特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对拟特聘人员进行最终确定。

(五)签订服务协议:

1.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与沅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辖区镇(街道)签订三方服务协议。

2.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行一年一聘。

3.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年满60周岁后不再续聘。

四、服务任务

1.为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为动物防疫部门做好强制疫苗的管理、强制疫苗台账的登记、强制疫苗抗体水平的检测抽样工作和上级要求进行的“非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等疫病监测采血抽样。

5.为我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五、服务期待遇

1.工作性质为兼职;按照国家、省两级财政实际下拨资金拨付服务经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间其身份维持原有不变,待遇为防疫劳务补贴,不享有招工、“五险一金”等其他福利待遇。

2.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工资待遇标准为:20000/人/年(15000元基本补助+5000考核奖励)原则上按照每年100个工作日安排工作任务,若当年工作任务超过100个工作日,超过部分由辖区乡镇筹措资金参照200元每天的标准支付劳务补助

六、服务期管理

(一)服务期限: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二)管理监督: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招募,制定招募办法、管理办法等制度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日常工作由辖区政府安排和考核(城区特聘防疫员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站安排和考核),接受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管理监督。

(三)考核激励:服务期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任。

招募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不列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

联系人:彭女士  15869764165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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