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殡仪馆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沅江市殡仪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殡葬法规。
(2)做好全馆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及业务培训,保障干部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力;
(3)配合上级部门监督检查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违法丧葬案件;
(4)加强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殡葬改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5)为丧属提供遗体接送、冷藏、整容化妆、火化、骨灰寄存等服务;
(6)为丧属提供召开追悼会有关服务;
(7)为丧属提供丧葬用品的供应服务。
(8)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殡仪馆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预算人员构成
截止2020年12月(预算编制时间),我系统纳入部门预算编制27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5人,遗属0人。
四、2021年收支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511.9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969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29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7.312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单位预算支出511.969万元,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分:
基本支出212.969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支出188.96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4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99万元,其中: 专项成本项目支出299万元,主要用于殡葬等方面;
2、按支出功能分类股目:
2080201 行政运行196.358万元
2081004 殡葬299万元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16.611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股目:
工资福利支出188.969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299万元;
2021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96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9.312万元,增加41.93%。增加原因为财政拨款增加。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我系统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持平原因节约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95万元,使用采购195万元,主要用于殡葬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0日,我单位共有车辆4辆,价值75.53万元;电脑11台,价值6.87万元;专用设备5台,价值358.11万元等等,资产总价值1070.37万元。
(五)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511.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969万元,项目支出299万元。
专项成本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299万元,完成独立开展经营及接待服务工作,开展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开展帮困济丧和殡葬服务目标,达到按年初计划执行成效,获得专款专用收益。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