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虾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导意见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1-1404307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1-04-2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了贯彻落实益阳市委瞿海书记关于加强大通湖周边稻虾田等尾水治理的重要批示,指导各乡镇开展稻虾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推进我市稻虾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现特就沅江市稻虾养殖尾水治理提出几点技术指导意见如下:

1、控制小龙虾放养密度,饲料、肥料等投入品数量。

密度过大,小龙虾生长缓慢,产品规格小,效益低,同时必能会增大投入品的投入量,易造成饵料残留,污染水质。推广育养分离养殖模式。商品虾养殖一般每亩投放小龙虾苗种控制在50-60公斤,尾数5000-8000尾;饲料投入每亩40公斤以下;发酵有机肥、肥水膏等肥料控制在每亩25公斤以下,尽量使用含磷量低的发酵有机肥,严禁使用未经发酵的有机肥和化肥。

2、套养一定比例滤食性鱼类,以净化水质。

稻虾田内放养适量的鲢鳙鱼,规格400-600g,每亩套养15-10尾,鳙鱼每亩放养3尾,以吞食水体中的浮游生物,净化水质。

3、栽种水生植物,吸收部分氮磷等无机盐类。

①放苗前,稻虾田沟渠内栽种适量水生植物,种类可选择狐尾藻、眼子菜、金鱼藻、轮叶黑藻和伊乐藻等,栽种面积可占养虾沟渠的20%-30%。

②放苗前,在稻虾田沟渠堤坡边栽种部分挺水植物,种类可选择香蒲、菖蒲、美人蕉等,栽种地点可选择田间沟渠外堤的内坡,面积可占堤坡的50%-80%。

③稻虾田沟渠内可制作生物浮床,种植一些水生蔬菜等,面积控制在沟渠面积的30%以内。

4、增加水体溶氧量,改善水环境。

稻虾田沟底建设增氧设施,适时开展底部增氧,增加水体溶氧量,加快有机物和氮磷的转化分解,改善水体环境。

5、严禁使用违禁药物,保证产品质量。

在稻虾养殖过程中严禁使用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水生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

6、稻虾集中连片养殖区,可建立尾水治理设施。

①建设生态沟渠。利用养殖区域内原有的排水渠道尾端一部分沟渠进行生态化改造而成,通过加宽或挖深等方式(前提是沟渠面积控制在总面积10%内),提高排水渠道的排放功能。在渠道内种植水生植物,设置生物浮床,养殖尾水进入生态渠道后可通过水生植物的吸收作用对养殖尾水进行净化处理。

②建设生物净化池。在稻虾田的低处选择一定面积的水面,配套建设生物净化池,面积占总面积的5%左右。净化池采取:种植沉水植物、挺水植物等多种水生植物,吸收利用水体中的氮磷等营养盐类;放养少量的鲢鳙鱼和贝类,以滤食水体中的浮游生物,降低水体富营养;定期添加芽孢杆菌、光合细菌等微生物制剂,加速分解水体中有机物;堤埂四周坡岸不硬化,坡上种植草皮或低矮树木;在生物净化池中设立一定数量的生物浮床,将原本栽种在泥土中的蔬菜、花卉和水果等植物栽种在水面的生物浮床上,将稻虾养殖、蔬菜种植和景观工程有机的结合在同一水体中,形成一种即生态环保又风景秀丽的综合种养模式。

7、倡导育养分离的养殖模式

育养分离的养殖模式,即虾苗田与成虾田分开,按1亩虾苗田对应6亩成虾田的比例配套,这种模式,一是能有效控制小龙虾的养殖密度,适合养大虾、高价值的虾,实现养殖利益最大化;二是能有效减少养殖尾水的排放量。六月中旬,当商品虾上市后,成虾田里的虾全部清理干净,不需投饵、沟渠长草、养鱼养水,可减少86%的养虾田下半年养殖尾水的排放,还可以净化部分水稻田产生的有机物,更能解放大量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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