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有无违反劳动法的标准
- 来信时间2023-08-14 19:28:31
- 来信人夏骏熙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您好!
关于上条咨询公司超过30天未安排休息的回复,我不是太明白。如违反劳动法?
贵单位为人社局,30天未排休为实际情况,那这有没有违反劳动法贵单位应该最清楚。请正面回答有没违反呢?谢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沅江市人社局
- 答复时间2023-08-15 16:05:30
- 答复内容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劳动法第38条规定内容为: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但由于有些工作的性质不同,有些公司可能会有需要加班或者工作时长延长的问题。因为不清楚您的工作性质,在哪个公司上班,无法确认该公司有无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如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资或者强制性加班,都可到我局劳动监察局进行投诉,我局劳动监察局会立案处理。沅江市劳动监察局地址:沅江市金竹路8号廖叶湖旁边沅江市人社局办公楼2楼。电话:0737-2734111。
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15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