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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要求对损坏的土地面积进行赔偿
  • 来信时间2016-09-27 17:44:42
  • 来信人陈粤生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是新湾镇洪家嘴村村民,反映1998年政府修公路,把我的菜地压坏,只赔偿了3000多元青苗补偿,未对损坏的土地面积进行赔偿。要求对损坏的土地面积进行赔偿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沅江市
  • 答复时间2016-10-09 17:45:10
  • 答复内容

    你好!

      

    经调查核实,1998年修建S204线,你家确有土地被征用。根据土地三十年不变的政策,目前,你另行分得土地的要求无法得到满足,你的赔偿要求没有政策依据,无法满足你的要求。

     

    新湾镇人民政府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