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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要求申请低保
  • 来信时间2016-09-12 21:15:33
  • 来信人金霞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通过表哥代为反映:我本人患有精神病,育有一子现年八岁,一直是靠表哥抚养,之前享受了三年的低保,今年政策改变,低保人员减少,取消了我的低保资格,无法维持生活,现要求申请低保。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沅江市
  • 答复时间2016-09-16 09:18:39
  • 答复内容

      经镇司法所调查了解,与村、组干部了解情况,村级的低保对象评比经过了严格的程序筛选,由党员、组长投票公开选出,符合政策要求,镇、村也考虑其实际困难,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都会给予照顾。

      

    南大膳镇人民政府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