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迁移城市
树木许可决定书
沅执许字[2023]900007号
中国农业科学院麻类研究所沅江试验站:
你单位因大门口两侧扩宽建设项目需要向本机关提出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许可申请人(单位)在沅江市南洞庭大道南方特色水果实验基地迁移城市树木。
2、迁移树木品种、数量如下:桂花4株、合欢2株、杜英3株、紫荆4株、紫薇6株、茶花6株、红叶石楠球4株、红桎木球3株、春鹃(片植)15m2、红桎木(片植)15m2。
3、许可期限为:2023年8月25日-8月31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进行迁移树木,按照与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签订的树木迁移要求进行迁移,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2、经批准迁移树木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严格按照批准施工时间进行施工,如需增加迁移、修剪数量的,提前另行申请。
4、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施工期满,申请人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报请本机关验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照价赔偿。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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