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
发布时间:2019-07-22 16:56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沅江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监督管理局)是行政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有内设机构19个,直属行政机构2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下辖13个监督管理所。

    (二)人员情况

2018年末,我局在职人员实有数25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10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商标监督管理、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及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全局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离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基本的公用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坚持“保工资、保运转”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人员经费支出都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公用经费严格按照《沅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沅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沅江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年初总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我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417.7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247.7万元,非税拨款1170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4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1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03万元。

3、本年财政拨款预算追加及年度可用财政拨款预算指标情况

年中,财政追加一批调标工资和死亡抚恤金等,上级下拨一批专款,再加上上年结转的资金,2018年,我局财政拨款增加预算514.27万元。

4、年度预算收入决算、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情况

2018年,我局预算收入决算数为3931.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44.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数为132.5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余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基本

项目

基本

项目

基本

项目

基本

项目

税收事务

0

0

0

2.6

0

2.6

0

0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0

144.86

2461.83

1155.6

2461.83

1167.96

0

132.5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0

0

0

44.5

0

44.5

0

0

死亡抚恤

0

0

27.52

0

27.52

0.00

0

0.00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0

0

0

220.92

0

220.92

0

0

其他农业支出

0

0

0

15

0

15

0

0

其他扶贫支出

0

0

0

4

0

4

0

0

合计

0

144.86

2489.35

1442.62

2489.35

1454.98

0

132.5

144.86

3931.97

3944.33

132.5

 

5、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3万元,决算支出4.87万元,完成本年度预算21.2%,比2017年下降79.22%,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8万元,决算支出21.48万元,完成本年度预算44.75%,比2017年下降55.43%。

(二)专项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体投入情况

2018年,财政安排我局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专项资金1155.6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专项资金44.5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专项资金225.92万元(其中,含益阳市局拨专款5万元),税控联防资金2.6万元,精准扶贫资金4万元,其他农业资金15万元,合计安排专项资金1447.62万元,这些资金在本年度内已全部落实到位,并按进程全部投入到我局的各项专项工作中。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我局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专项支出1167.96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专项支出44.5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专项支出225.92万元,税控联防工作支出2.6万元,精准扶贫工作支出4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5万元,合计支出1459.98万元,本年度专项资金使用率达101%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省和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项目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及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市财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局制定并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做到了无计划安排不支出,无领导审批不支出,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票据不支出。经费的使用及报销均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对项目资金的投向、使用,固定资产购置使用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凡涉及政府采购的物品,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办理。年度计划、重大支出等事项均经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四、存在的问题

1、预算执行:预算执行存在偏差,预算同年终决算结果差异较大。

2、资产核算:固定资产台账未及时与账面资产金额对账,且未与实物进行清点,导致2018年末固定资产台账与账面资产金额存在差异,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3、经费保障:财政资金明显不足,财政保障度偏低,因此亟需市政府财政局加大对我局经费的保障力度,尤其是加大对项目经费的保障力度。

4、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全面。主要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对相关资料的收集不注重或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

5、干部职工预算绩效意识还不强。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3、为了使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专项工作的开展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建议并请求财政对该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

4、统一资料收集口径,确保绩效评价质量。

5、加强行政单位新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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