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审计局关于沅江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张雁同志、原局长汪交龙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9 15:25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夏茜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1811月至12月,沅江市审计局对沅江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张雁同志、原局长汪交龙同志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雁同志自2013年1月起任沅江市统计局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汪交龙同志自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任沅江市统计局局长,主管业务和日常工作。

二、审计评价

(一)任职期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统计业务工作任务,提高了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加强了统计数据分析,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有效服务。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

(三)任职期间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信息基本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及业务经济活动。

(四)审计未发现张雁、汪交龙同志存在违反廉洁从政相关规定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违规列支应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原始凭证内容与实际经济业务事项不符。

(三)原始凭证不完整。

(四)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未分开核算。

(五)公务接待手续不健全。

针对上述问题,沅江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沅江市统计局正在进行整改。

 

 

 

沅江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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