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31 08:20 信息来源:沅江市乡村振兴局 作者: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益阳市、沅江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为沅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共沅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法治建设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过网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2021年,市乡村振兴局以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普法教育为主线,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保证了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全面实施“八五”普法教育,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普法培训活动。

(二)加强法治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为提高全体机关干部的理论水平,市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普法,建立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部署学习任务。并采用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各项乡村振兴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法律知识。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不仅提高了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转变,也使乡村振兴干部职工都比较熟悉的掌握了乡村振兴法律法规,并能在工作中灵活运用。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乡村振兴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程序。规范了机关管理和办事流程,保障依法行政、依规管理,形成了决策有依据、办事守程序的良好决策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三重一大”制度,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都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做到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的科学性、规范性、合法性。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分干部法治的意识还有待提高。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法治宣传教育载体还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普法宣传,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第一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情况

一年来,单位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支持市委市政府依法督办交办事项,充分履行职能职责。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带头遵守议事规则,审核制定相关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紧急程度,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充分在党组会上先议后定,坚持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鼓励班子成员在集体决策时充分发表意见,善于听取、吸纳班子成员提出的正确意见建议。主要领导坚持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年度述职规定。

二是强化学习参与。党政主要领导带头,组织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并跟踪落实,积极参加宪法宣传周活动、知识竞赛等。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法治建设中,主动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把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是注重信息公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对重要事项、应依法依规公开事项及时、准确的进行公示,并收集反馈意见。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提升法治思维。落实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健全机制。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做到全年有工作计划,半年有工作重点排查,季度有集中研究,年终有考核,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并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点评排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是落实责任。要求各股室对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步骤和方法,对标对表,主动认领,切实将普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员。

四是强化宣传。大力开展机关学法、守法、用法行动,积极举办宪法宣传活动,切实加强乡村振兴法治宣传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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