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大通湖水质达标方案—沅江市四季红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投标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6-08 11:45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市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沅发改核〔202031

 

沅江市四季红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恳请对大通湖水质达标方案-沅江市四季红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招标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二、核准内容:

1 、招标内容:对全镇农村生活污水采取管网纳污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治,建设8~30t/d的联排污水站(点)22座、0.60t/d的单户型处理户43户,配套铺设污水收集管网37.341km。单户分散设施采用多级AO生化+人工湿地工艺、集中处理设备采用全自动控制的A30+MBBR+砂滤或PE固定床生物膜法处理工艺,出水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放                                                              2、招标金额:1332.31万元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采购全部招标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EPC)

5、项目标段情况: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招标组织形式:由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组织

三、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举办招标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招标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五、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必须严格按国家、湖南省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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