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活动增加演出地备案的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5-05-30 15:16 信息来源:沅江市文旅广体局 作者: 浏览量:7

事项名称营业性演出活动增加演出地备案的审批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办理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章程;

2、有确定的文艺表演门类;

3、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4、有具备表演技能的专职演员及其证明文件;

5、固定的办公、排练场所和演出需要相适应的器材设备。

申报材料: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3、场地证明

4、《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

5、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需提供消防部门批准文件

6、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

7、原批准文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途径0737-2721708

投诉途径:0737-2716327

办理地点:沅江市桔城大道与青年路交汇处瑞丰国际商贸城3号楼政务服务大厅1楼全科综合窗口

营业性演出活动增加演出地备案的审批流程图

 

营业性演出活动增加演出地备案的审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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