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供养对象认定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21-11-18 11:06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市民政局 浏览量:391

办理条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办理流程: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市民政局审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閸掑棔闊╅崚甯窗
闂€鑳偓鍛彠閻栬鲸膩瀵拷
閺€鍨瀵邦喕淇� 閺€鍨瀵邦喕淇� 瀵邦喕淇婇崗顑跨船閸欙拷
瀵邦喕淇婇崗顑跨船閸欙拷

瀵邦喕淇婇崗顑跨船閸欙拷

閳ユ粍绠婚弰鎾冲閳ユ繆绉寸痪褎婀囬崝锛勵伂 閳ユ粍绠婚弰鎾冲閳ユ繆绉寸痪褎婀囬崝锛勵伂 閳ユ粍绠婚弰鎾冲閳ユ繆绉寸痪褎婀囬崝锛勵伂
閳ユ粍绠婚弰鎾冲閳ユ繆绉寸痪褎婀囬崝锛勵伂

閳ユ粍绠婚弰鎾冲閳ユ繆绉寸痪褎婀囬崝锛勵伂

閺呴缚鍏橀梻顔剧摕 閺呴缚鍏橀梻顔剧摕
閻儴鐦戞惔锟� 閻儴鐦戞惔锟�
閸掑棔闊� 閸掑棔闊� 閸掑棔闊�
鏉╂柨娲栨い鍫曞劥 鏉╂柨娲栨い鍫曞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