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1-1444902 发布机构:沅江市住保中心 发文日期:2021-08-1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市房地产局财政综合预算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组织人事股、运营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计划项目股6个股室,202012月份止实有人员303人,其中:在职174人,退休129人。机关下设15个二级机构,均为政股级。包括:直管公房租赁股(全额拨款)、庆云山住房保障服务所、山巷口住房保障服务所、草尾住房保障服务所、黄茅洲住房保障服务所、南大膳住房保障服务所、胭脂湖住房保障服务所、阳罗洲住房保障服务所、赤山住房保障服务所、共双茶院住房保障服务所、团山住房保障服务所、凌云塔住房保障服务所、高新区住房保障服务所、城镇片区改造事务中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因机构改革的需要,我中心所有行政职能职责已全部划走,沅编发[2020]33号文件通知精神拟定了新的三定方案。

2、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市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和中期计划;拟定城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申报改造计划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储备、分配和后续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市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经营、租赁、维护改造工作。

(三)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审核登记、动态管理和租赁补贴对象的审核和发放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发布,公共租赁房对象档案建立、管理和查阅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住房租金的收取、存储,使用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方案的拟定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产籍管理。

(八)负责市政府下达的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涉及范围

2020年我局预算总收入为2382.1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6.311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189.1797万元,其他收入86.682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一、年初预算总收入

2106.311

1、工资福利支出

1524.311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83

3、项目支出

399

二、上年结转财政拨款

189.1797

三、年终结算

2382.1735

全年收入总计

2382.1735

沅江市房地产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总计2382.173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17.462654万元,减少23%;支出总计2382.173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17.462654万元,减少23%。主要原因:划转人员52人到住房建设局与城市管理局,工资减少、“五金一险”减少。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度支出合计2382.1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23.4958万元,占84.9%;项目支出234.9374万元,占1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调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类)支出271.4万元,占12%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8.4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46.118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77.37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维持办机关基本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聘请人员工资等人员性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完成14.065万元,比上年减1.8028万元,下降11.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上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完成0元,比上年增减0元,增加下降0%公务接待费完成14.065万元,比上年减少1.8028元,下降比例为1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0元,比上年减少0元,增加下降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上缴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无政府采购。

(五)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0年度,我局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金额234.9374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总的来说,我局财务管理较为严格,建立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做到了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批不报账,无经手人签字不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票据不报账。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对项目资金的实施、资金投向及调度安排、固定资产购置及交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于批量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的物品采购,均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年度计划、重大支出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我局以绩效评估为契机,认真对照评估指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一)狠抓项目建设,安居工程推进实现新提升

1、抓建设。要提高项目报批效率,落实项目用地,筹措项目资金,全面落实2020年保障房项目建设任务。把好规划设计关、施工质量关、建筑材料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做到配套设施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确保竣工项目及早投入使用。

2、抓协调要做好上下纵横协调工作,特别是要理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目实施单位关系,做好联网直报工作,确保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任务的完成。

3、抓分配。要继续探索创新保障性住房分配机制,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审核机制,严格准入退出,确保公平、阳光分配。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和退出的信息公开力度。

4、抓管理要建立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人员台账,动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定期检查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严格要求使用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加强小区运营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优化居住环境。

(二)全力组织好经济收入   

1、提高认识,把落实经济任务作为第一责任,认真组织经济收入,做到应收尽收。 2、加强学习,提高技能,熟悉掌握房地产政策法规,切实增强行业执收执罚本领。 3、实行跟踪监督,坚持“每月报告、季度评议、半年度分析、年度总结”制度。 4、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强化考核,把经济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有序开展。

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征拆安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开展征收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一同协助,对征补项目做了大量工作。    

(四)完成机构改革和人员划转。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中心积极与编办、住建、城管多次协调,做好了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及人员划转等工作。201912月份顺利划转42名人员到住建局,9名人员到城管局,确保了干职工队伍稳定和工作正常推进。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通过认真对照《2020年沅江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开展自评,我局在“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方面都执行较好,自评得分97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广度深度难以拓展,服务水平、服务质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难以满足全市人民的住房保障服务需求。二是行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不到位的地方,特别是在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方面活力不够,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与制约措施,要努力探索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创新办法,强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解决好建设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难点。

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实落地;

2、建立健全公房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租购并举、多渠道供给的住房保障体系;

3、说明:按照2019年机构改革方案,我局已更名为: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附件:2020年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20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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