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2022年沅江市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 生物安全法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550120 发布机构:沅江市卫健局 发文日期:2022-03-2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2022年沅江市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生物安全法>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2328

 

 

2022年沅江市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

《生物安全法》宣传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生物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推动《湖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方案》(湘生物安全机制〔2022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落实落地,现就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生物安全法》宣传活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241-2022430日。

二、宣传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生物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指示精神;重大传染病防控、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对微生物耐药、生物安全能力建设等相关内容。

三、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

1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生物安全知识,加强《生物安全法》和《实施方案》的宣传和解读,及时更新内容;在辖区电子显示屏上适时播放生物安全公益宣传片和宣传标语,确保宣传有序推进。

2、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生物安全宣传工作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生物安全的重要性。一是利用标牌标语宣传,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辖区主要干道沿线设置户外公益宣传牌,在各村(社区)重要位置设置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宣传标语,确保各自然村、各村民小组、各村民聚居点宣传全覆盖;二是印制宣传资料,针对生物安全政策和科普知识,由局医政股统一印制宣传资料,再由各医疗机构分发至群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物安全政策和知识的知晓率。

(二)强化责任

本次生物安全宣传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坚决抓好落实。宣传期间,市卫健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落实迟缓,宣传不到位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为总结宣传经验,请各单位将本辖区内宣传工作相关图片、影像、工作总结等资料于430 日前报送至市卫健局医政股。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23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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