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沅江市水利局在沅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开展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十六字治水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要求,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为目标,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我局重点项目和中心工作为始终,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注重建立完善执法配套制度,政务服务体系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效能持续增强,水利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更为有力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各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理念。不断深化对“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理解和认识。水利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计划,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湖南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
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2024年年初,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办报告2023年度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党组书记、局长自觉带头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作法治专题讲座,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述法”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推进法治学习情况纳入了年终述职内容;同时,将“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情况纳入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是强化对水利法治建设的领导。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水利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水利法治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和自觉性。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重点工作,以及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起草、水行政许可、水资源管理、水政联合执法、河湖执法、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等环节得到全面落实。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水利法治氛围更为浓厚
一是认真部署年度普法工作。年初制定了沅江市水利局《关于成立年度普法工作(“谁执法谁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和《 沅江市水利局2024年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将各项普法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为年度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实奠定了基础。
二是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保持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专题普法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下属各单位负责人集中开展法律法规视频专题讲座,持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水法规意识; 联合市科协、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宣传2次,扎实开展4.15国家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践行“水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进校园、进社区, 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三是认真抓好学法工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八大之前描述《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1956年9月26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等重点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全年参学率 100%,合格率100%。
四是积极开展系列普法活动。3月下旬,专题研究部署普法宣传工作, 利用第三十二届“世界水日”第三十七届“中国水周”为契机、紧紧围绕“以水促和平”;“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为主题。作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南省水利工程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河湖长制》等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宣传。组织宣传车队在主要交通路口、堤段、水利建设工地、集镇和居民区进行巡回宣传,采用宣传展板、横幅、标语、电子广告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定点宣传,开展水法律法规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单位活动,并通过政府新闻网站、新媒体新闻播报、公益广告滚动播放等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活动共制作巡回展板9块、张贴横幅标语1300多条、发放宣传画册、资料4000多份、出动宣传车120台次、“村村响”早中晚宣传7天、电视台、融媒体多次宣传报道。提高了水法律法规社会认知度,多方式、多渠道推进了水法律法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五是努力打造更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培训,强化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的同时,积极支持系统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行业执法培训和法治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系统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水平。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证期满换证工作,2024年参加换证和新报考行政执法证人员17人次,我局累计持证人员共50名,壮大了水行政执法队伍,提高了水行政执法能力。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水行政效能更为高效
一是优化整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局以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工作为基础,依托湖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湖南省一网通办平台,认真梳理水利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通用目录,实行“一网通办”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清单、收费清单、好差评制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对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适用法规、办理深度等要素进行了及时整改修订。
二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一件事一次办”要求,梳理事项目录、压缩办理时限、提高网办深度、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积极深化“证照分离”“证照联办”“多证合一”“电子证照”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2024年全面推行河道采砂许可证电子证制度,共发放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8份。
三是优化和完善政务窗口办事指南、方便群众。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适时优化完善了27项高频事项办事指南,制定了办事流程,超前服务,践行“最多跑一次”的承诺。
(四)统筹推进法规建设,完善行政制度体系,强化内部制约监督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根据《沅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原则执行。
二是严格落实《沅江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年度水政执法案件进行了平台录入公示,同时录入“两法衔接”平台。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2台,做到了执法过程全记录。对重大执法决定,由主管领导组织法律顾问、办案人员、政策法规股相关人员等进行法治审核,做到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条款准确。
三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认真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水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工作,提出相应清理意见并推进实施。规范行政执法分类检查事项,制定了水利行业行政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实行涉企柔性执法制度,引导企业和群众自觉纠正违法行为、自觉守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以包容审慎的态度,为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宽容的发展经营环境。为了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湖南省水利厅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改和完善了《沅江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促进沅江市水利行业依法行政,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沅江市水利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四是健全公平竞争机制。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有效开展审查工作,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成立了《沅江市水利局维护公平竞争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沅江市水利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水利市场环境。
(五)纵深推进行业监管,依法治水能力更为提升
一是常态化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全年全市三级河长累计巡河 9340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01 个,省级 7 个,市级11个,本级83个,均已全面完成销号。持续巩固常态化“清漂”成效,推动各地健全河湖长效保洁机制,累计清理河湖沟渠182条,清理水面漂浮物4592吨,河湖面貌持续提升。
二是依法开展水利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年水行政执法巡查52次,出动人员176人次。通过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种水事违法行为12次。对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以“线索移送函”的形式依法依规告知、移送属地执法机构。全年以水利局名义发出的“线索移送函”9次,以水政监察大队名义发出的“线索移送函”3次,整改回复9次。全年开展非法砂石码头专项执法巡查17次,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9次。蓝天保卫战、扬尘治理专项执法巡查25次,处理蓝天办交办事项5次。 开展了中心城区水资源摸排,下发《取用水检查通知书》35余份。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重点开展了打击非法盗采砂行为。年初至今,全市砂石管理执法大队累计每月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每月出动车辆90余车次,执法船艇90余艘次,砂石执法巡查河道总里程累计10万余公里,全年无砂石盗采行为发生。
三是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围绕水行政执法工作要点,按照“法制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要求,结合实际,重点对破坏水功能水生态、非法取用水、侵占河湖岸线、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实行常态化巡查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开展水行政执法与“四项机制”衔接,在交界水域开展了联合巡查与执法。开展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开展水事违法案件查处,2024年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宗,已全部行政处罚到位。
四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部署要求开展抽查检查,依法及时、完整准确将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年初至今,我局累计完成抽查清单一般检查事项8项;本部门组织抽查事项5项,牵头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3项,目前已全部录入公示到位。
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湖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示公开清单信息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公开情况。
六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网办行政审批工作,建立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按照行政审批应进尽进的原则,网上公开办件事项、压缩办件流程、承诺办结时限,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更为高效、便捷利民的政务服务体系,更好的为民服务。全年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数量31件,含电子证照8件。依托沅江市人民政府官网、湖南省“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录入行政行为信息,公示我局各类工作信息动态、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七是全力做好来信来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组织和办理好红网、市长热线、来信来访反应问题,未出现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有效确保了水利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我在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习近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相比,与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不足,如: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有待创新,“放管服”改革力度有待加强,水行政执法力量较为薄弱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工作中,我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高水平水利法治建设,为加快建立现代水利管理体制提供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放管服”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部署要求,继续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构建更为高效、便捷利民的政务服务体系。
二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水利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多种网络平台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水利普法宣传信息的推送力度,持续展示涉水法治视频、法治常识、法治典故,不断提升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三是努力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水平,在加强对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的同时,要努力创造条件,加强对法律专业干部的招录、培养和选拔力度,不断充实法律专业人员队伍。
沅江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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