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救助、养老、殡葬、慈善四大领域专项整治为抓手,聚焦民生痛点、堵点问题,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办实事,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求实效,在社会事务管理上创实绩,努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创新突破、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初步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5年工作总结
(一)从严治党全面加强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一月一片一课一实践”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深研党纪国法与廉政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集中学习7次,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二)民生保障精准有力
一是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自2025年1月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740元/月、485元/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到962元/月、631元/月,提标资金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重点对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进行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截至目前,城市低保新申请及复查发起核对3066人次;农村低保新申请及复查7820人次;城市特困177人次;农村特困1392人次;低保边缘家庭人员347人次;临时救助3252人次。
三是积极开展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治,发现问题17个,移交线索2条,完善制度2项,返还群众资金30.376万元。为进一步提升整治质效,草拟《关于构建沅江市社会大救助平台工作方案》《沅江市社会大救助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救助资源,让“兜住底”基础更加牢固,“兜准底”举措更加有力,“兜牢底”成效更加明显。
(三)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质升级建设,将其纳入沅江市2025年票决制民生实事项目,项目已进入规划设计阶段,对纳入提质改造的四季红镇、茶盘洲镇、新湾镇敬老院,市社会福利中心规划建设图纸及工程造价已经完成,共华镇白沙敬老院、草尾镇上码头敬老院正在规划设计中。
二是持续发展老年助餐。2025年持续推行“益老食堂”老年助餐项目,今年在城区持续开拓布点,截至目前,我市完成了12家益老食堂的建设工作,其中1家正在建设扫尾阶段,预计7月份开始营业。
三是推进乡镇敬老院县筹统管。今年1月起,将乡镇敬老院财务收支权上移至民政局。目前正在修订《沅江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预计下半年实现全市规范化、标准化运营管理。
四是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与发改、公安等部门联合印发《沅江市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与卫健局联合下文(沅卫发〔2025〕41号),对全市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专项督查;联合财政局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督导,发现问题46个,移交问题线索2条;联合应急、消防、住建、市监等部门对全市30家养老机构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问题88个,已立行立改80个,其余8个正在整改中。
(四)社会事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开展殡葬领域腐败乱象问题专项整治。紧盯群众“身后事”,聚焦殡仪馆乱收费、工作人员腐败和作风突出等问题,靶向治理殡葬服务乱象。整改问题195个,移交线索13条,立案处理10人,完善修订制度14项,追缴资金202.75万元。
二是深化区划地名服务。召开全市“乡村著名行动”推进会议,挖掘红色资源,收集不可移动红色资源13个(处),可移动红色资源80件(套),红色非物质资源8个(件)。
三是规范婚姻登记服务。贯彻实施新修订《婚姻登记条例》,构建“婚登+婚调”融合服务,婚调委接待夫妻372对,调和135对,婚前辅导15对,来电咨询1400多人次。上半年办理婚姻登记事项2642件,录入电子档案1782份。
四是提升残疾人福祉。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上半年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8787人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7398人次,累计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761.85万元。扎实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立社区康复档案,免费开展体检、健康宣教及指导服药等多样化服务,服务患者14人次。
(五)儿童保障全面覆盖
一是精准落实孤儿和事实孤儿保障政策。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开展困境儿童精准认定,截至6月底,新申报孤儿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人,清退超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人,为全市17名孤儿和20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贴183.7333万元。严格落实收养登记政策,依法办理收养登记2例,并对3名收养儿童实地跟踪回访。通过出具不予办理收养登记证明和收养政策解析,协助1名无户籍未成年人上户。
二是加大困境儿童关爱帮扶力度。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发放助学资金2.5834万元(目前6人),困境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慈善助学87人,共计8.7万元。
三是部门协同开展儿童帮扶管理。联合政法委、司法局等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等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解析申请困境儿童条件、孤儿助学、收养等有关政策及条件,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联合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对跨县域不满16周岁的学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信息摸排比对,实行一人一档档案管理,共摸排流动儿童2931人,留守儿童1735名。
(六)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机制
一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五星级社工站建设工作,现已完成琼湖街道、胭脂湖街道、南嘴镇与新湾镇4个五星级社工站的建设工作;根据每年新增10%的五星级站点建设计划,目前已完成阳罗洲镇的五星级社工站选址。创新实施“1135”志愿服务体系,即建强1支核心队伍、创新1套礼遇褒奖制度、构建3级培训体系、深耕5类服务场景,为基层民政服务注入新动能。紧扣“湘当有爱·四季同行”品牌,截至目前共开展社区活动38个,小组活动84场,开展个案服务168次,惠及群众4651人。
二是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成效显著。以“新人新店”为抓手,新增福潮店3家,传统店福潮化改造2家,目前全市共有福潮店7家,投注站64家。召开全市福彩工作会议,分析研判销售形势,制度下半年工作规划,为充分调动福彩投注站业主营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上半年我市共销售福利彩票2863.65万元,募集公益资金1002万余元。
三是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规范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流程,增质量、减存量,上半年共受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申请5家,变更登记申请10家,完成注销登记8家。加强对疑似非法社会组织依法进行查处,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上半年排查疑似非法社会组织1家。截至目前,我市共有社会组织278家,同比2023年度总量减少11家。
二、存在的问题
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面对上级的高要求、群众的高期待、工作的高标准,沅江市民政局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养老服务不够精准。提供的养老服务的完整性、平衡性、精准性还有所欠缺,持证养老护理员培养、老人个性化上门服务等工作依然存在一定困难。
二是社会救助不够高效。社会救助工作量较大、政策性较强,开展的各项工作都需要调查核实到户到人。然而,目前每村、社区仅设民政专干1人,每镇、中心仅有民政专职工作人员2—4人,难以应对如此庞杂的工作量,且部分民政专干身兼多职,在工作时容易顾此失彼,导致工作效率不高。
三是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完善。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的协作还不够紧密,信息共享不及时,各部门重复摸排导致数据误差大,给村(社区)带来的工作量大。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实施精准救助,推进社会救助“真爱到家”
一是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不断优化救助审核审批流程,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深入推进“精准救助”“温情救助”建设,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提高救助时效性。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对象退出后的跟踪帮扶机制,加强对退出对象的跟踪监测和帮扶救助,防止返贫返困现象的发生。三是持续开展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专项行动,全力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类、高效便捷的社会救助大平台。四是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水平,完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好村级“儿童之家”阵地成果,加强困境儿童救助,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水平。
(二)深化普惠养老,推动老龄事业“持续可期”
一是加快推行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的全面改革,真正实现乡镇敬老院县级统管,进一步提升我市兜底养老服务保障能力。二是加快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质升级建设,对6家公办养老机构完成提质改造,增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三是全力推动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查问题,严抓整改,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创新赋能,实现慈善福彩“惠民利民”
一是加强慈善事业发展,积极开展99公益日“益行益善 益老益小”项目实施和慈善“一日捐”募捐活动,总结提炼民政社工站的服务经验、帮扶案例和特色服务,加大对慈善事业的宣传力度。二是深入开展慈善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慈善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加大福彩宣传,积极推广“沅江福彩”抖音、快手,加大对销售门店的巡查力度。推进增机布点,大力发展高质量福潮店,实现福彩销售稳中有进。
(四)坚持齐抓共建,推动社会事务“提质增效”
一是深化婚俗改革,积极开展婚俗改革宣传、集体颁发结婚证、清廉家风讲座等活动,引导群众婚事新办、简办。二是深化流浪救助管理,厘清部门职责,全面规范站内照料、站外托养、医疗救治等环节,加大街面巡查、寻亲救助、护送返乡、落户安置等主动救助力度。三是持续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对违规制作墓碑、墓体,违规搭建丧棚,违规加工销售殡葬用品等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同步整章建制,进一步加强殡葬市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