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2021年民政工作总结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515485 发布机构:沅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2-01-2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民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践行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积极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32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提高到233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8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374元。城市特困人员生活标准提高到75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标准提高到5616元/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指导标准从65元/月提高到70元/月。今年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印发宣传册,通过电视台、网络对兜底保障政策进行全方位的宣传,确保政策深入人心。尤其是禁捕退捕渔业村,做到政策家喻户晓。强化跟踪服务,开展动态管理。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群,分层分类实施常态化帮扶。符合低保条件的、特困人员条件的,及时纳入,符合临时救助的,及时救助。同时,完善公开公示措施,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维护广大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全市共有养老床位4410张。公办养老机构23所,其中农村敬老院21所,社会福利机构2所。已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个,使用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设置日间休息床位6张以上。居家养老服务点47 个,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均设置“两室一房一场一厨”,满足老年人实际服务需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执行到位,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按每个床位100元/年的标准予以了落实。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养老服务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总投资828万元,新建养老床位100张,其中护理床位80张的黄茅洲镇中心敬老院项目已建成。积极加强养老机构风险防控,针对胭脂湖养老公司和阁老养老公司,依法介入全面审查核验工作,推动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坚决做到不到万不得已不允许爆雷、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不发生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目前两个群体均处于可控范围。
    (三)继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一是确保了火化率和公墓入葬率100%。2021年,全市5252名死亡人员全部实行了火化,火化率达到100%,享受惠民殡葬政策3844人次,减免群众基本丧葬费用760万元。死亡人员中绝大部分入葬公墓,部分实行了生态葬,火化后违规土葬的个别情况都得到了及时整改处理,目前按规定入葬比例达到100%。二是巩固了殡改工作机制。坚持丧葬全程监控,建立了完整的工作管控体系。发挥督查监察威力,3个督查小组全覆盖巡查,及时发现处理问题,营造高压态势,效果显著,今年督查中发现的300多例大小问题都得到了整改。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殡葬改革指挥部、督查组、各镇街、各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等各级干部,做到了责任明确,促进了工作到位。三是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对主要公路、河道两边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及宗族墓地进行迁移、拆除和集中整治。截止目前,全市已整治四类大墓442处。四是推进第一、二殡仪馆建设。第一殡仪馆建设统合楼和食堂正在进行装饰,内部水电及消防设施的管网铺设。第二殡仪馆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征地拆迁,现已动工,进场道路正在修建当中。
    (四)社会组织管理持续规范。截止目前,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14家;为落实省、市“双减”政策,推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新登记校外培训机构21家;对906家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备案登记。依法对2020年6月30日以前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年检合格率达92%,年检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行动,现已排查出23家。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通过新闻网络媒体向社会宣传与公示,对发现的违法开展活动的组织或疑似非法社会组织逐一登记造册,并报市行动小组办公室甄别定性。
    (五)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为进一步巩固行政区域界限勘定成果,切实加强边界管理,我局联合南县民政局共同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携手和谐发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进行政策条例宣讲等方式开展主题宣传,进一步提高了边界双方广大干部群众对平安边界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为构建和谐平安乡村打下坚实基础。对辖区域界桩进行巡视维护,对因界桩界碑被掩埋、遮挡、损坏及时进行研究整修、清洗、描红,确保界桩界碑完好无损。
(六)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按照“试点先行、依法实施、精准指导、确保圆满”的思路,从2020年11月份开始,对全市村(居)民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截至2021年2月底,全市10镇、2个街道、2个中心共辖150个行政村,34个社区,全部进行了换届工作,全面实现了换届选举过程圆满,结果圆满。
    (七)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沅江市慈善总会组织开展了2021年“益行益善 益老益小”腾讯99公益日慈善募捐暨“慈善一日捐”活动,全市109个市直单位、驻沅单位、垂管理单位及2个社会团体在线上捐款172.48万元,118个市直单位在线下捐款53.4万元。组织实施了慈善99公益日“益行益善益老益小”之黄手环项目,联合益阳市蓝天救援队志愿者,为全市14个乡镇敬老院的110位失能失智老人送去“微信黄手环”和“定位黄手环”。组织沅江市“四点半学校”开展“变废为宝”环保手工小组服务、“防性侵、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校园暴力、防拐卖”五防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共计120场次,直接服务5000余人,媒体报道80次,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沅江社工工作者协会积极推广“社工+婚调志愿者”的服务模式,提高婚姻调解工作的专业性,累计接待7287对,调解和好2320对,今年启动社工每人1天轮班,参加婚调委服务工作,已接待469对,调解和好233对。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资金足额保障压力大。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特困供养标准近年逐步提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按上级要求足额发放物价补贴,而上级救助资金拨付近年来没有增加。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二)养老企业金融风险仍然严竣。养老企业资产短期内难以交易变现,按协议退还会员本金存在很大的困难。胭脂湖和阁老养老公司均以现金方式收取养老服务金,但公司账户流水均未发现大额资金交易及余额,资金保管人员及存款账户情况不明。胭脂湖养老公司的投资会员上访不断,市信访局、市长热线转交的信访件络绎不绝。
    (三)殡葬改革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一律入葬公墓的要求没有严格落实,部分埋在公墓的是空骨灰盒,还有生态葬造假现象,经执法督改后才重新移葬公墓和实行生态葬。“三个倡导”除丧事办理不超过3天的要求落实得较好外,另外两条(丧事席面桌数控制在10桌以内,不设烟、不摆高档酒,每桌伙食标准控制在300元以内;非亲属人员不随礼金)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禁放烟花鞭炮是当前难度最大的一项工作,丧事办理现场、公墓等地燃放烟花鞭炮现象仍很普遍。
    (四)社会组织发展水平不够。全市人口76万人,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3.47个,与小康社会建设指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6个的要求存在差距。社会组织结构不合理,互益性的偏多,公益性、慈善性、服务性的偏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完善,党建经费少,党务专干不专、业务能力不强。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放管服”改革,权力下放。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对于特困人员,城乡低保户进行了档案信息采集,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模式,民政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乡镇的主观能动性,压实责任,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基本上将低保、特困供养以及小额临时救助等审核确认权交乡镇。
    (二)持续推进殡葬改革。进一步强化殡改督查指导,落实工作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继续加强对全市“四类”老墓的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坚决禁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活动。加快推进两个殡仪馆建设。第一殡仪馆加快综合楼和食堂进行装饰,内部水电及消防设施的管网铺设。第二殡仪馆加快进场道路、火化车间、悼念厅及配套设施的建设。2022年7月1日前完成火化车间建设并投入使用,10月1日前整体竣工。
    (三)稳妥防控养老机构风险。继续督促胭脂湖、阁老两公司法人代表加紧筹措资金,拿出具体的还款计划,按照协议兑现承诺。维持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转。督促公司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保障养老机构的水、电、日常生活的正常供应,管理队伍不散,服务质量不降。尽早公布公司清产核资情况。督促公司向会员代表公布公司清产核资情况。高度重视两个公司的维稳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和属地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稳控措施。
    (四)打造星级社工站点。加强社工机构和基层社工站点党组织建设、党员志愿者培养等工作,发挥“五社”联动机制,通过建立社区(村)、社会组织、社工、社区(村)志愿者和社会资源联动机制,开展富有成效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社区治理”四大领域社工专业服务工作,在工作基础较好,服务能力较强的镇、街道(中心),打造不少于1个五星级镇、街道(中心)社工站。
    (五)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重点培育和扶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协调各职能部门,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确保将对社会组织的各项优惠政策及时落到实处,为社会组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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