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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2 15:55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沅江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沅江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期调度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常务副市长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就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情况汇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印发了《沅江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沅江市2023年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方案》等制度,明确各单位工作责任,全年按工作要点高质量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

(二)强化数据集成,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沅江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2023年发布的各类信息累计达9868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更新量为1425条,沅江快讯发布工作动态440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90条,政府信息公开和部门信息公开共发布5236条,其他信息条2477条,全年网民点击量237022762人次。

(三)畅通受理渠道提升办理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申请受理、办理、答复的时限和流程,切实提升依申请信息公开合法性和规范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标准修订沅江市依申请公开指南2023年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

(四)线上线下联动,深化信息公开主阵地建设。一是打造特色专题专栏。聚焦民生热点、重点领域、年度工作任务等,不断丰富网站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新建打好发展六仗”“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专栏”“湘易办宣传专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4专题专栏。二是探索网站便民服务新模式开设长者关爱模式,提升老年人获取政府资讯和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并在互动交流栏增设“智能问答”,不断更新常见问题知识库,围绕各类政策咨询事项,以更智能、便捷的形式予以解答。三是优化基层政务公开专栏。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根据工作部署,新增发布交通运输、旅游、广播电视、统计、新闻出版、水利等6领域基层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26个基层政务公开领域,梳理更新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2146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90

(五)规范信息管理,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健全政府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加大内容保障工作指导力度,切实把信息发布三审责任制落实到位。加强对发布内容的保密审查,严防数据泄密风险。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常态化检测和日常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发布规范、准确

(六)创新公开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为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积极作用20236月,我市结合有关单位职能职责,按月度部署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先后推出33个不同主题的活动。各部门单位通过实地调研、现场观摩、座谈交流、政策发布、问卷调查的方式,实行互动式公开、面对面解读,围绕群众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进行宣传,为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推动政民互动,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七)加大监督力度,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对全市57个相关部门单位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专项督查指导,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督促单位迅速整改到位。并利用迎省、市第三方评估的契机,不断排查、发现和整改问题,检验工作成果,提升工作实效,各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得到全面提升。通过集中培训方式,对相关单位和镇(街道)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和网站管理员业务培训,共培训120余人次,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专干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4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但与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渠道指引性不强的问题。二是部分政策文件出台后存在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等问题。

今后进一步明确网站公开渠道的登录网址,明确政务微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新媒体的公开渠道名称、二维码,明确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地址等公开渠道。学习吸收先进地区政务公开工作经验,综合运用图文图表、视频动漫等新媒体形式多维度解读政策,提升政策解读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