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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07:56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精神及和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四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沅江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琼湖街道桔城路,邮编:413100,电话:0737-272114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条例》《办法》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为沅江水利高质量发展落实跨越赶超提供信息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通过沅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平台主动公开反映工作动态、政务文件、办事指南等信息总计86条,公开率100%(其中:通知公告6条、工作动态59条、机构信息更新1条、政策文件2条、财政信息4条、计划总结2条、人事信息1条、防汛抗旱7条、招商引资1条、工程建设3条。向市政务信息公开网及时提供以下政务信息:一是人事任免方面,主要公开了水利系统干部任免情况等信息,领导班子分工的调整、内设及下属机构职责等;二是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方面,主要公开取水许可申请、取水许可证颁发、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汛期防汛调度运用计划批复、洪水影响评价审查等审核审批事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其他信息方面,主要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以及水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度我局无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队伍保障、规章制度保障等方面。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明确由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把好拟文关、发文关以及发布关,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性、安全性;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严格执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机制,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由经办人填报《沅江市水利局信息公开文件发布保密审查表》,经办公室保密人员审核后报分管保密审查领导审定后再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栏目建设,根据上级网站标准化建设要求,不断推陈出新,强化网站的时效性,应用性、互动性和安全性,打造水利服务优质窗口。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信息发布实行审核发布制和分级负责制,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后发布,股室负责人为第一审核责任人。发布的重要信息需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必要时由局办公室主任审阅后报局主要领导审定;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查过程中,业务股室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需向局办公室提出,由办公室提请局保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局保密领导小组仍无法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经局长批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负责政务公开相关人员参加市里举办的培训班,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尽管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有:一是组织推进力度需继续加强,比如一些信息未能及时公开,信息的质量仍有待提高,工作人员紧缺等问题突出。二是政务信息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有待继续规范。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2022年度工作中认真加以分析研究,切实加以改进,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门机构综合协调、业务部门相互配合,分工明确、各尽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把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突出抓好本部门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许可目录、权力清单,扩大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确保公开时效性、完整性和全面性。强化定期督查,完善评议和考核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