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沅江市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1 09:27 信息来源:沅江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作者:沅江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芦苇场管委,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沅江市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沅江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2018年1月25日


沅江市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2018年春运从2月1日起至3月12日结束,为期40天。为切实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平安、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春运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广大人民群众春节出行“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为整体目标,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警种协同作战、镇村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确保春运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工作目标

全力以赴防事故、保畅通、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服务,力争实现“四个不发生、四个明显减少”的工作目标。

(一)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死亡事故同比明显减少。

(二)不发生因管控不力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交通拥堵,超速、超员、酒驾、毒驾、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明显减少。

(三)不发生涉车涉路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车匪路霸案件,涉车、涉路等治安、刑事案件明显减少。

(四)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对执法部门的有效投诉明显减少。

三、组织领导

成立沅江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部,副市长王倜夫任指挥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吴赤虎、袁军明任副指挥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鲁放军、王正良、龚志、胡经纬、李国辉、冷世辉、曹力、李勇、蒋程鹏、陈新国、卜源光、陶志鹏、任佳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交安委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廖跃军、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钟艳贤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交警大队,与市交安委办公室合署办公。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指挥、检查督导、协调以及工作部署推进、考核、信息收集反馈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责任

(一)严格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市、镇两级分别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部或领导小组,召开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判辖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加强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检查监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市领导包国道、省道,镇、场、街道领导包县乡道,村“两委”包村道的原则,实行交通安全包保管理办法。各镇、场、街道要结合辖区交通实际,突出事故预防和疏堵保畅,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群体的管理。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有组织、有队伍、有具体措施、有督导机制、有具体责任。同时,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的作用,适时组织机关干部、村委干部、派出所等管理力量集中劝导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农村集镇、交通流量大的农村公路交通秩序。

(二)严格落实政府职能部门春运道路交通工作职责。各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沅江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要求,依法落实管理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公安局:严格控制和处理涉车涉路治安、刑事案件,打击车匪路霸,维护客运站场治安秩序,组织警力参与春运安全工作和疏堵保畅。

交警大队:加强道路行车秩序管理,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易堵点的疏导,坚持严防死守;强化源头管控,设立春运安全临检站(岗),严格“两客一危”车辆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勤务;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恶劣天气的应对和处置工作,适时组织交通分流和交通管制。

交通运输局:抓好“三关一监督”,加强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安全管理和城乡公共交通安全管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做好超员客运车辆的转驳运输工作;规范客运车辆、公交车、出租车运行秩序;整治非法营运;参与疏堵保畅;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公路桥梁安全应对工作;完善所辖公路相应的安全设施,加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治理公路安全隐患。

公路局:针对国道234线赤山段摆摊设点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的实际,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巡逻值守;备足应急物资、装备,遇冰雪天气及时对管辖道路、桥梁采取融冰措施,提高对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能力。

宣传部门:组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加大春运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力度。

教育局:加强校车及学生用车安全管理,督促各中小学校加强对学生寒假期间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农机局: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劝阻、查处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违章行为。

城管执法局:整治城市非交通占道和马路市场、游摊游贩,保障城市道路通行条件;参与城区疏堵保畅;做好城市道路铲雪除冰的组织协调工作,备好足够的融冰剂和设备。

气象局:加强公路灾害性天气的预警提示,及时向交通运输、公路、公安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天气状况及雨雪冰雾预警信息。

消防大队:做好雨雪冰雾恶劣天气应对工作和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卫计局:做好重特大事故的伤员抢救及应急救援工作。

安监局:对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场、街道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2月1日前,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辖区重点客运企业和重点路段,进行一次拉网式交通安全大检查。一是检查是否严把入站关、出站关、检验关;是否严格落实“三品”检查制度。二是检查车辆管理落实情况。要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参运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违法“清零”;是否落实对客运车辆的24小时动态监控,并根据其内部管理规定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所有驾驶人培训考核、教育、管理是否到位;要审查驾驶人是否符合参运条件;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以上违法记录从国务院30号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的驾驶人,是否予以解聘。四是检查长途客运整治落实情况。要加强班线安全适用性评估,检查客运企业是否做到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是否对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的客运车辆配备2名以上驾驶人;10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是否建立、落实中途休息制度,凡没有建立中途休息点的、不能实现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的线路,交通运输部门要坚决停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一单四制”要求逐一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挂牌整治或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源头治理。交通运输、公路、住建、城建、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要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道路管辖权迅速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一是重点围绕临水路段,容易结冰、警告标志缺乏路段,特别是施工道路进行排查,对交通安全隐患段逐一建档,通过增设警示牌、增加警示灯、施划减速线、设置防护栏(墩)等措施,改善国省道干线公路通行条件。二是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把2017年以来多次发生过死亡事故的险要点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作为重点,抄告相关部门及时整治到位。三是交通运输、公路、住建、城建等部门要加强对施工路段的排查,督促施工作业单位尽量避开春运期间占道施工和养护,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要按要求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车辆通行困难的,迅速改造路面,保障车辆安全通行,严防拥堵。交通运输部门要将GPS监管作为源头管控的重要举措,明确专人负责客运车辆GPS监管系统运行状态、违法情况的监控和抽查;交警部门要将GPS监管系统记录并查证属实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数据信息作为执法依据,定期进行检查,依法实施处罚。

(三)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规范通行秩序。一是切实加强主干公路的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加强路面巡查,切实提高“见警率”,严查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通行秩序。春运交通安全临检站(岗)要实行全天候勤务,严格把住7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站、出城、出境、过境“四关”,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各镇、场、街道要组织基层力量,加强对民俗活动、婚庆活动、走亲访友期间的路面巡查,要劝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对马路市场、交通堵点和乱源进行清理。三是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春运期间,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驾毒驾、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四)推动职能部门大联动,加强应急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应急管理预案,分解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工作职责和应急措施,确保紧急情况出现前有预警预报,出现后有预案应对、有领导指挥、有人员处置。交通运输、公路、公安交警、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全面掌握冰、雪、雾等恶劣天气情况及对道路通行的影响,及时获取恶劣天气预报信息,做好预案启动准备。交通运输、公路、城管等部门,要提前备足融雪剂、防滑料、铲冰除雪等应急物资、装备。公安交警、消防和医疗部门要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和故障车辆的施救保障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公布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管理措施,告知恶劣天气安全行车注意事项,要备足交通诱导、交通管制的设备和交通标志,及时采取措施,引导车辆安全、有序通行;遇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通行安全的,要迅速报告指挥部果断采取管制措施。各单位要严格按《沅江市道路交通疏堵保畅联动方案》(沅政办发[2012]4号)和《沅江市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疏堵保畅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疏堵保畅工作,严防拥堵。

(五)组织交通安全大宣讲,营造宣传氛围。一是开展重点人员交通安全大宣讲。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共同组织对客运企业负责人、营运车辆驾驶人开展一次春运安全教育学习;镇、场、街道要在春运期间组织人员针对当地群众和学生,开展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不搭乘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的宣传教育。二是要以超速、超员、酒驾毒驾、涉牌涉证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深入运输企业、农村、社区、人流集中地宣传危险性和查处力度,对查处的重点案例和相关典型事故案例,要在媒体上进行曝光。三是要通过各种媒体发布道路交通信息,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提醒群众注意雨雪、冰冻、霜雾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四是要在客运站场、主干公路沿线悬挂或张贴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标语,摆放交通安全宣传板报。各镇、场、街道张贴标语不少于50张,悬挂横幅不少于4条。五是要在参运客车上醒目位置张贴警示图贴和客车超员举报电话,及时接受群众举报。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组织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2018年春运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认真研判春运交通安全形势,针对春运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把春运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春运安全管理方案应在2月1日前报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部办公室。

(二)加强督导检查。春运期间,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赴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通报工作情    况。

(三)严格规范执法。春运安全管理各执法部门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防止因执法问题引发纠纷,引发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事件。要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和粗暴执法现象。对外地回乡和探亲访友的车辆及驾驶人轻微交通违法要劝阻或批评警告,减少处罚。

(四)加强值班备勤。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和工作职责,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预警、快速处置、快速上报。

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部办公室设交警大队306室

联系电话(传真):0737-2722166

办公邮箱:26450361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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