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工发[2015]3号
沅工发[2015]3号
发布时间:2015-07-01 10:54 信息来源:沅江工信网 作者:工信工委 浏览量:
 

 

 

中共沅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沅江市工业和信息化

关于印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工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

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与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所属垂直管理单位、市直相关企业:

现将《市工业和信息化工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与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抓落实。

               中共沅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沅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565


市工业和信息化工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与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以及省、益阳市、沅江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市工信工委、市工信局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确保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现将市工信工委、市工信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201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明确如下:

一、市工信工委领导班子责任

(一)统筹谋划部署

1、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2、根据中央和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的要求,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3、每年工作任务分解由市工信工委、市工信局行文。市工信工委、市工信局每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

(二)健全工作机制

4、改革和完善市工信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

5、督促下级党组织按照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6、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完善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7、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

8、完善市工信工委、市工信局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配套制度,推动本系统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9、以规范权力运行、防止利益冲突为重点,深化改革,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事项和重点对象的监督。

(四)选好用好干部

1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

11、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离职离任检查制度。

12、完善拟提拔任用干部任职前征求纪委(纪检机)意见制度,完善选人用人全程监督措施。

13、深入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问题。

14、加强选人用人检查,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倒查机制,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五)深化作风建设

15、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和反弹。

16、从解决“四风”问题延伸开去,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

17、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严格规范“三公”消费行为。

18、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带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问题。

(六)坚决惩治腐败

19、支持各纪检组织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0、支持和保障各纪检组织执纪办案,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21、支持各纪检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要求,为各纪检组织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七)加强制度建设

22、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制度,强化制度的廉政风险防控用,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23、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行业协会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

24、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切实解决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

25、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八)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26、深入开展理信念、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7、加大对党章、宪法等党纪国法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28、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新闻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

29、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二、市工信工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负责落实工信工委、工信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进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研究和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

3、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工作。

(二)亲组织推动

4亲自组织并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三)当好廉政表率

5、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6、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

7、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8、坚持原则,真抓实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保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三、市工信工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一)担当分管责任

1、协助工信工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工信工委、工信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2按照工信工委领导班子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积极指导分管股室和企业联系点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4、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二)带廉洁从政

5、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履行管教职责

6、对分管股室和企业联系点的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股室和企业联系点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四、市工信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在上级纪委和工信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

2、协助工信工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

3、协调解决本系统本单位反腐工作重大事项。

4、及时贯彻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工信工委汇报上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

5、落实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

(二)维护党的纪

6、加强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

7、严明政治纪律,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8、坚持从严执纪,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严惩不贷,确保党的纪律规矩成为带电的“高线”。

(三)深化作风检查

9、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督查。

10、狠抓突出问题整治,完善反对“四风”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11、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持续强大震慑。

(四)严查腐败案件

12、突出办案重点,聚焦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动真格、出重拳、下实手。

13、改办案方式,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

14、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理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制度。

(五)加强监督问责

15、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履职用权的监督。

16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六)强化警示教育

17、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政治宣传教育总体布置。

18、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19、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十进”创建活动。

20、健全并落实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宣传引导机制。

21、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七)加强自身建设

22、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履行职责、排除干扰、开展工作。

23、加强能力建设,增强纪检监察干部 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

24、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机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防止“灯下黑”。

五、2015年市工信工委、市工信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

(一)工委书记、局长肖庆高:总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负责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及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进展情况汇报,落实讲廉政党课、廉政谈话等制度。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 负责抓好全系统下属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主持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上的不正之风; 负责领导和推进全系统“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顺利开展、“问责办法”的贯彻落实。定期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工委委员、副局长朱建光:对运行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科技股、财计股、信息化股、推新办、改革办及工作联系点企业党政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部门的干部廉洁从政,并对其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企业改制、财务管理、新型工业化、产业发展、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信息化、招商引资、立项争资、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三)工委委员、副局长李介成协助工委书记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对机关办公室、政工股、武装部、电力执法大队和工作联系点企业党政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部门的干部廉洁从政,并对其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办公室、机关支部、行政后勤、政工、党务公开、武装、征兵、群众工作站、电力行政执法和有序用电等分管各项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四)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张克强:协助工委书记抓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监督责任; 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纪检监察室、法制股、墙改散装办和工作联系点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局所属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检查、考核和日常工作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党纪政纪处分落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参与干部任用考察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协助一把手搞好本系统的“有错无为问责”工作及《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工委委员、工会主席王静玲:对全系统工会、女工、计划生育和工作联系点企业党政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部门的干部廉洁从政,对机关计生办、工会办、民政工作和工作联系点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所属各单位工会、计生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因工信工委和工信局班子成员工作调整变动,其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继任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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