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5 10:10 信息来源:政务公开办 作者:政务公开办 浏览量:

 

沅政公〔2020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场、芦苇场,市直各单位:

《沅江市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江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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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根据中央、省、益阳市“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益阳市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要求,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总抓手,持续打造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升级版,进一步优化营商政务环境,全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实现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和推动沅江“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主动服务复工复产

(一)促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按照益阳市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要求,在沅江市政务服务旗舰店页面开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并与国家和省平台对接,同步发布推广,推进服务事项一站办理。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复工复产专窗,并完善公共服务专区。在12345热线平台设立专席,做好政策解读、答疑解惑,促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长热线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二)创新办事方式。总结推广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经验做法,积极推行线上全程办、预约错时办、特事秒批办、容缺承诺办、专人辅导办、主动帮代办等办事方式,抓紧梳理一批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率先实现全程网办,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政务服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二、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三)推进跨域通办。重点推动“一件事一次办”跨域纵向通办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村级全覆盖,通过“数据跑路”、“帮代办人员跑路”和“邮政双向专递跑路”等方式,着力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百米,逐步实现全市“老百姓办事不出村(社区、管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镇场街道负责)

(四)升级智能导办。梳理已公布事项证照种类、场所性质、场地面积、区域环评、投资金额等情形和审批要求,形成智能式菜单,实现自助在线框选和智能匹配;迭代升级“一件事一次办”平台智能导办功能,开发导办地图,在平台上增设网办指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五)推进线上线下同质办。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做到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条件、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表单等要素线上线下统一,积极推进申报材料和审批结果规范化、标准化、等效化,推进线上线下同质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镇场街道负责)

(六)深化固化制度成果。按照“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送达”要求,开展全流程办理环节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一件事一次办”专窗管理运行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相关制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镇场街道负责)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七)纵深推进简政放权。积极承接省下放政务服务事项,重点围绕“一件事一次办”推进全链条放权;按照省、益阳市要求,落实向园区和镇场街道持续赋权的各项工作;完善和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要求建立健全并动态调整县、乡两级权责清单,梳理发布全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加快推进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指导性目录的编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高新区,各镇场街道负责)

(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各要素和办事指南共性要素标准化。进一步完善一次告知的文件规范和表单规范,通过窗口告知、微信端告知、旗舰店平台端告知、二维码告知等方式,切实让企业和群众全面知悉办事流程、材料、费用、时限等信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监局依职责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镇场街道负责)

(九)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按照省、益阳市要求进一步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全面确保部门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审批服务股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政务大厅和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政务大厅到位,部门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授权到位,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到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十)落实落细重点事项“256”限时办结制。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确保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六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控制在省定要求之内,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类)78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及城市基础设施非线性工程类)82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工业投资项目除外)64个工作日、工业投资和中小型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筑类)52个工作日、实行区域评估的带方案出让土地的社会投资房屋建筑项目40个工作日、其它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100个工作日以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十一)探索建设中介服务超市。依托省统一建设的中介服务超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项录入、单位进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业务监督和信用监管等各项工作。(市发改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十二)实行减证专项行动。按“六个一律”精神,全面清理政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行使行政权力和提供公共服务时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最大限度精简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为规避责任、转嫁矛盾而要求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最大力度优化证明材料开具的办事流程,高标准建立政府部门业务对接信息共享机制,全力打造证明材料精简规范、办事流程方便快捷、服务群众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四、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十三)推进“智慧政务”建设。按照省“数字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和沅江市创建新型智慧城市实施方案总体安排,一是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政务信息资源相关标准进行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工作,坚持“一数一源”、多元校核,推动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交换体系。二是推动建设全市统一的数据中心,为全市应用系统提供规范、统一的数据和服务。三是加强探索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应用,完善政务信息基础支撑体系,打造数据驱动的数字政府框架,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十四)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推动网上政务服务由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全程在线、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况外,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一体化平台查询、办理。2020年各部门网上办理深度三级以上(含三级)事项比例要达到70%以上。一是不断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以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费用为着力点,优化简化部门内部审批环节和业务流程,推广“容缺审批”。二是持续优化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功能。打造市、县、乡镇(场、街道)、村(社区、管区)四级跨界协同、运转高效的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综合服务平台,并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三是全力整合网办资源。对各部门的网办平台、网办小程序再摸底,梳理汇总后,集中整合在旗舰店和微信公众号上,方便群众寻找,真正实现一体化平台一站式进入四是努力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权威高效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对接协调机制,并依托市一体化平台加快梳理、汇聚、转化各级各部门存量增量电子证照数据。五是组织开展网办事项深度的逐项测试、体验。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第三方机构做好体验式办理活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镇场街道负责)

(十五)继续办好管好政府网站。坚持集约融合办网、安全规范管网,严格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域名管理,抓好内容建设,推进资源集约,加强监管评价,实现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国家试点任务,用好试点成果;挖掘利用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价值,推进政府网站数据治理和开放,为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研判处置舆情、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各单位,各镇场街道负责)

(十六)加大“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应用工作,推动市直相关部门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在线监管平台运行和管理。协同编制重点监管数据目录清单,提升监管行为数据覆盖比率,推进监管平台数据汇聚共享。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机制,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依职责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五、持续完善政务服务线下平台体系

(十七)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建设。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政务大厅管理,普遍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加强“一件事一次办”专窗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设置,增设政策兑现窗口和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完善前台后台有机衔接、受理办理无缝对接、业务运行集约高效、评价监督有力有效的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好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负责)

(十八)加强镇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落实沅江市全面小康决胜年行动方案和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要求,延伸电子政务外网至市域内所有村(社区、管区),持续推动各职能部门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场、街道)、受理权限下放到村(社区、管区),指导乡镇(场、街道)和村(社区、管区)科学设置服务窗口,建立和完善便民服务、代办代理制度等工作制度,推行帮(代)办服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镇场街道负责)

(十九)进一步加强入驻窗口管理。注重加强窗口日常管理,重点围绕规范服务、作风纪律、考勤考核等,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坚持每天对大厅各窗口的工作纪律、环境卫生、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现场检查,建立巡查日志,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市直相关单位,各镇场街道负责)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全力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沅江市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和《沅江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配合做好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落实落细优化营商政务环境的各项工作,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水平。积极落实益阳市对区县市营商环境评价相关工作,把握评价要领,不断提升评价效能。(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职责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镇场街道负责)

(二十一)建好用好“好差评”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进一步完善“好差评”制度,延伸评价触角,逐步实现“好差评”对政务服务层级、事项、渠道全覆盖;建立数据、差评处置监督机制,规范差评处置程序,确保差评件件整改落地;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纳入绩效评估。市直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应按照“好差评”工作要求,做好相关系统配套改造工作,并按照省“好差评”数据汇聚规范,将评价数据统一归集到“一网通办”“好差评”平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镇场街道负责)

(二十二)着力推动行政效能提升。建立健全智能化、规范化行政效能监管体系,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应用管理,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实时在线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红黄牌预警纠错机制,强化时效监管,推动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较法定办理时限提速率进一步提升。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镇场街道负责)

(二十三)持续推进12345政务服务客服号建设。按照省、市要求,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嵌入政务服务全流程,规范热线服务流程标准,丰富、更新知识库,拓展数据支撑能力;推进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增强12345政务服务客服号影响力。市长热线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镇场街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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