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党风廉政舆情在线”栏目的通知
关于开设“党风廉政舆情在线”栏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20 16:23 信息来源:中国 沅江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
各乡、镇、场、街道党委(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芦苇场,街道办事处,市直局以上单位,垂管单位,驻沅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优势,畅通公众诉求渠道,创新社会监督方式,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根据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设“党风廉政舆情在线”栏目的通知》,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沅江》(http://www.yuanjiang.gov.cn)开设“党风廉政舆情在线”栏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栏目开通的重大意义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应用的快速普及,人民群众通过上网了解政策信息、发表意见建议、诉求解决问题正成为一种趋势,互联网成为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渠道。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主动倾听民声、正确引导民意、强化社会监督、及时纠正问题,对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树立干部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凝聚各方力量,推动沅江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做好栏目开通和维护工作
(一)高标准高效率做好基础工作
“党风廉政舆情在线”栏目需要采集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内设机构职能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电子照片、职务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全面、准确、规范、高效地收集这些信息数据是开设运行“党风廉政舆情在线”栏目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搞好联络服务,按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信息中心报送基础数据。市信息中心要与软件开发公司共同论证,开发出功能完善、操作便捷的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市信息中心在准确录入信息的同时,采取边录入边检测的办法,录完一个单位的信息就及时通知该单位检测复核到位,加快基础工作进度。
(二)加强栏目的日常管理运行工作
根据栏目的运行管理和技术设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网管员的身份定期登录网页后台,浏览网民对于自己和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单位及栏目收录人员的留言、评价、意见、建议、投诉、反映,及时处理问题,改进工作,提醒和监督下级;市信息中心要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网管员职责,登录网页后台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和定期统计汇总;市纪委、监察局要根据市信息中心实时监管统计汇总情况和领导交办意见,对各单位办理网民重大建议意见和投诉反映的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调查处理网民举报的单位和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要迅速了解、娴熟掌握、充分运用好这一新技术、新载体,强自身、抓班子、带队伍,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职尽责,最大程度地发挥“党风廉政舆情在线”栏目的积极作用。
(三)建立健全栏目管理运行的长效机制
为确保“党风廉政舆情在线”栏目长效运行,各级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完善栏目运行相关体制机制,建立定期登录、定期通报、定期反馈报告和及时信息更新等制度。市委组织部和各单位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市信息中心及时报送栏目收录人员的岗位异动和相关信息变动情况,市信息中心要及时更新栏目信息。
三、切实加强栏目开通维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沅江市党风廉政舆情在线”栏目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信息中心承办,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崔建平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谭柯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正良,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张志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罗讯,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国洪任副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杨超英,市委办副主任曹梦龙,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刘振坤,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徐鄂春,市政府办副主任、市信息中心主任郭建平,市政府办纪检组长钟姣辉,市纪委常委、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涂鸿雁为成员的栏目筹建运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郭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栏目运行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各级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栏目开通维护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市信息中心要组织精干力量,抓紧落实技术公司,迅速做好栏目软件系统的开发、信息数据的汇总录入和日常维护监管等工作。各级各单位要及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员,认真做好基础信息的收集、报送、复核、更新,网民建议批评意见办理、通报和办理情况的报告、反馈等具体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各级各单位和有关专门机构要面向不同的群体广泛开展宣传。市委宣传部要组织协调广电等媒体,广泛宣传栏目的网址、宗旨、受理内容、操作方法和栏目运行的阶段性成效,使该栏目家喻户晓,真正成为广大群众实施监督的平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市信息中心要制发操作指南类的宣传资料,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当好“网管员”,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当好监督员。各级各单位要在办事窗口和政务公开栏的醒目位置宣传栏目的有关情况,主动接受办事群众的网上监督。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要亲自抓,对有关专门机构督办的事项,妥善解决,及时反馈,做到对网民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市纪委、监察局、市问责办、市“两办”督查室要建立督查问责制度,加强协调配合,不定期抽查各单位栏目协办协管情况,对推脱责任,不按要求报送资料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登录浏览网民建议批评意见的;对没有建立健全栏目运行维护机制的;对网民所反映问题不及时处理的,一旦发现,启动有错无为问责程序,从严处理并曝光。市纪委、监察局要认真收集整理网上举报内容,建立一套有效的筛查、甄别和启动调查、立案的程序。各单位栏目协办协管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 “沅江市党风廉政舆情在线”栏目实施方案
 
 
                     中共沅江市委办公室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19日
 
 
 
 
 
 
 
 
 
 
 
附件
 
“沅江市党风廉政舆情在线”栏目实施方案
 
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监督方式,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促进作风转变,建设服务型机关,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转变机关作风,创优发展环境”为主题,紧紧围绕“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目标,切实赋予人民群众的评判权、监督权、建议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和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工作人员推动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树立内外兼修、风清气正的文明形象,为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快速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主(承)办单位
市委、市人民政府主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信息中心承办。
三、栏目设置
“沅江市党风廉政舆情在线 ”栏目以市政府门户网为依托,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栏目入口,点击进入系统首页。首页显示“我是游客”、“我是网管”、“舆情通报”三个子栏目,点击子栏目后出现相应二级子栏目。
四、栏目收录单位和人员范围
(一)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在职的市级领导。
(二)乡镇场街道、市直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二级机构、正股级实职以上干部,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三)驻沅单位、垂管单位及其正股级实职以上干部。
(四)国有企业、市属中学及主要负责人。
(五)市属医院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长。
根据保密规定,涉密单位不纳入“沅江市党风廉政舆情在线 ”栏目单位列表中,包括人武部,消防,公安局的国保、禁毒、刑侦,610办,市委保密局等单位。
五、管理权限设置
(一)市委书记可查看网民对栏目设置的所有单位和干部的意见、建议和评价。
(二)市长、市委专职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长可查看网民对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其他单位和干部的意见、建议和评价。
(三)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可查看网民对其所分管工作范围内单位及干部的意见、建议和评价。
(四)栏目收录的所有人员均可查看网民对其本人的意见、建议和评价。
(五)市纪委信访室查看栏目中所有单位和干部的举报内容,按信访举报程序办理。
六、栏目管理制度
1、定期登录制度。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以“网管”身份登录,及时了解网民对本人和所分管工作范围内单位及干部的意见、建议和评价,不得委托他人代替登录查看有关信息。
(1)市级领导每周至少登录一次。
(2)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周至少登录两次。
(3)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周不登录的,由市纪委监察局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2、定期通报制度。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查看网友对本单位和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评价,并向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通报一次;对本单位负面评价较多的各内设机构和干部,要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对其负责人或干部个人进行问责;涉及严重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3、定期反馈制度。各单位要在每月5号之前汇总上个月网民对本单位及干部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评价及本单位的相应处理情况,报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办公地点设市治大院二楼,电话:2801110,传真:2812901,电子邮箱:yjyb2700220@163.com)。市纪委监察局每月发布一次舆情通报。
4、信息更新制度。市信息中心负责网络运行的维护工作。市委组织部和市直各单位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正股级实职以上干部调整情况及时告知市信息中心,市信息中心及时更新。
5、督查督办制度。
(1)对网民在“我要留言”中所提意见、建议和评价,有关单位和干部要及时进行分析整改。
(2)对“我要评价”中不满意率较高的单位或干部,对主要负责人,由上一级分管领导进行谈话了解;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由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了解;对其他干部,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了解。
(3)对“我要举报”所接收的举报、投诉,由市纪委信访室按信访程序办理。
(4)市信息中心要不定期地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登录栏目情况进行检查,将情况报市纪委监察局。
(5)对通过“党风廉政舆情在线 ”进行虚假评价、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月20日前)。市信息中心组织软件开发单位完成栏目软件系统研发,并承担基础数据收集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基础数据上报,上报基本要求如下:
1、报送内容:栏目收录单位的信息采集内容是各单位基本情况、职能职责、单位公开承诺、内设机构职能职责、正股级实职以上干部个人相关情况、栏目收录人员电子照片。各单位要确定一名熟悉电脑操作的同志担任信息报送员,负责本单位有关基础数据的收集、校对,按标准报送至市信息中心(有关表格附后)。
2、数据要求:所有文字介绍均需提供纸质资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电子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个人照片只需提供电子版本,照片文件以“单位全称+职务+姓名”命名(例如:××局××股股长×××),照片要求为红底免冠近照,尺寸:231(像素)×348(像素)。电子照片与文字介绍的电子版使用同一个文件夹。
3、报送方式:各单位完成栏目所需的基础数据上报工作。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报送对应的市级领导相关基础数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全程督查各单位报送数据情况。
数据信息报送地址:市信息中心,设市治大院办公大楼     10楼1018办公室,电子邮箱:life_dream@163.com,QQ:25186235      电话号码:2812818。
(二)录入检测阶段(1月25日前)。数据录入工作由市信息中心负责。市信息中心在组织人员反复核对上报的数据,完成好录入工作的同时,要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在栏目检测时间内登录网页核对本单位数据,并通过各种渠道,多方检测,及时获取系统用户的使用意见,及时对系统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合理解决方案。
(三)开通阶段(1月31日前)。在试运行成功的基础上正式开通“沅江市党风廉政舆情在线”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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