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客运市场秩序的通告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客运市场秩序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1-07-18 14:07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

YJDR-2011-00001
沅政告〔2011〕1号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客运市场秩序,加强客运市场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城市客运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1年1月15日正式启用百合车站,关闭城区原车站。
二、启用百合车站后,所有的班线客运车辆一律进入百合车站营运,并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严禁在站外上、下旅客,严禁乱停、乱靠。
三、适当调整公交车线路至百合车站,方便群众出行。
四、禁止非法客运车辆从事载客经营活动;禁止各类社会团体和个人非法组织车辆从事班线客运、城市客运及其它客运经营;取缔非法营运公司和招揽乘客的门店。
五、严禁国家工作人员私养“黑车”、充当非法营运者的“保护伞”。
六、凡违反以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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