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沅江”网站功能保障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沅江”网站功能保障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9 10:29 信息来源:沅江信息网 作者:沅江市市委办、沅江市政府办 浏览量:

    各乡、镇、场、街道党委(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芦苇场,街道办事处,市直局以上单位,垂管单位,驻沅单位:
《“中国沅江”网站功能保障工作考评细则》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沅江市委办公室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0月8日

 “中国沅江”网站功能保障工作考评细则

    一、考核范围:市委各部、办、委,各乡、镇、场、街道,市直各单位、垂管单位、驻沅单位。
    二、考核方式:按季度进行考核,每季度末统计公布得分排名,年终进行汇总并公布排名。
    三、考核内容(100分):
    (一)组织机构5分
    有领导分管1分,有专门工作人员2分,有专项经费1分,公文明确组织机构1分。
    (二)制度建设5分
    每年研究一次网站工作1分,单位网站信息公开和报送的相关制度健全3分,公文明确相关制度1分。
    (三)网站建设10分
已经建成单位网站5分,单位网站整合为中国沅江子网站5分。
    (四)信息发布20分
    单位网站及时发布一条信息加0.5分(以通过审核在网站发布为准),有图片另加0.5分;对栏目更新工作采取抽查方式,发现一例未及时更新的扣2分。
    每次考核以最高分记20,其余按比例记分。
    (五)信息报送50分
    1、按时完成单位基本信息上报30分。根据沅江市门户网站栏目功能保障方案,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任务的记30分,缺一项扣3分。
    2、动态信息上报(以通过审核在网站发布为准)20分。文字信息1分/条,有图片的加1分/张。完成信息上报任务的加3分,未能完成任务的扣5分。
    动态信息上报任务如下: 乡、镇、场、街道和纳入《沅江市2011年绩效考核办法》中序列Ⅰ的市直单位每年20条;
    纳入《沅江市2011年绩效考核办法》序列Ⅱ的市直单位每年10条;
    双重管理的单位每年8条;
    副科级单位每年6条。
    优秀信息评选:每季度评选出优秀信息5条,每条加2分。
    3、上报的信息内容出现明显错误的,发现一例扣1分;上报的信息内容如存在以下严重问题的,每条扣5分。
    ①信息内容严重失真;
    ②被点名批评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
    4、每次考核以最高分记50,其余按比例记分。
    (六)互动信息处理10分
    完成网络互动信息处理每条记1分,处理不当的发现一例扣2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依据,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单位实行倒扣分。对考核得分在85-89.5分的单位倒扣0.5分,对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单位倒扣1分。
 

编辑:张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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