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沅江市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09:22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2023年沅江市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8


2023年沅江市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见》《农业保险条例》《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 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湖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2023年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发展农业保险的精神,按照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和“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优化农业保险创新机制,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增强农业保险抗风险能力,更好地满足农业农村日益增长的农业风险保障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各镇(街道、中心)和市直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政策促进作用,运用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农业保险,为农业保险提供良好的环境,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二)市场运作。保险业务以经办机构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经办机构要按照市场原则,运用市场化手段和保险技术防范、化解农业风险。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发挥好保险机构在农业保险经营中的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三)自主自愿。农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自愿参加农业保险,不得强迫、限制其承保,由引导变主导,避免市场无序竞争。广泛宣传发动农民群众自愿投保,杜绝强迫参保对象投保。

(四)协同推进。财政、农业农村、畜牧水产、气象等部门应对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承保、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信贷、救助政策、其它支农惠农政策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机制,以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益。

三、实施内容

(一)承保机构

2023年,我市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在承保周期内继续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江市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公司。

(二)承保险种及规模

2023年,按照省财政厅下达的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规模及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农业保险承保的险种有:6个中央品种(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玉米保险、棉花保险、油菜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3个省级品种(柑橘保险、鸡保险、鸭保险),1个省级创新试点品种(生猪价格“保险+期货”),1个县级特色品种(小龙虾天气指数保险),共计11个险种。各险种的承保规模为:水稻完全成本保险87.88万亩(其中规模户24.86万亩、散户63.02万亩)、玉米保险1.33万亩、棉花保险0.83万亩、油菜保险18.22万亩、能繁母猪保险1.51万头、育肥猪保险47.11万头、柑橘保险4万亩、鸡保险240.8万羽、鸭保险192.1万羽、生猪价格“保险+期货”6.25万头、小龙虾天气指数保险19.19万亩。各承保机构在市政府确定的承保规模之内承保,不得擅自扩大承保规模和超指定险种承保。

(三)各保险公司承办险种及范围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公司承办的保险品种有:

1)水稻、油菜保险。承保范围为:南大膳镇、阳罗洲镇、共华镇、泗湖山镇、茶盘洲镇、新湾镇、琼湖街道。

2)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承包范围为:南大膳镇、阳罗洲镇、泗湖山镇、茶盘洲镇、琼湖街道。

3)生猪价格“保险+期货”。承保范围为:南大膳镇、阳罗洲镇、泗湖山镇、茶盘洲镇、琼湖街道、草尾镇、黄茅洲镇、南嘴镇。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公司承办的保险品种有:

1)水稻、油菜保险。承保规模为:承保范围为:草尾镇、黄茅洲镇、南嘴镇、四季红镇。

2)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承包范围为:草尾镇、黄茅洲镇、南嘴镇。

3)小龙虾保险。承保范围为:草尾镇、黄茅洲镇、四季红镇。

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江市支公司承办的保险品种有:

1)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承包范围为:胭脂湖街道、新湾镇、共华镇、漉湖事务中心。

2)生猪价格“保险+期货”。承保范围为:胭脂湖街道、新湾镇、共华镇、漉湖事务中心。

3)小龙虾保险。承保范围为:阳罗洲镇、茶盘洲镇。

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公司承办的保险品种有:

1)水稻、油菜保险。承保范围为:胭脂湖街道、南洞庭事务中心、漉湖事务中心。

2)小龙虾保险。承保范围为:胭脂湖街道、琼湖街道、新湾镇、南嘴镇、共华镇、泗湖山镇、南洞庭事务中心、漉湖事务中心。

5.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公司承办的保险品种有:

1)玉米、棉花保险。承保范围为:全市范围。

2)小龙虾保险。承保范围为:南大膳镇。

(四)险种项目

1.水稻完全成本保险

保险责任: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鼠害直接造成的叶片毁坏、茎杆折断、倒伏、根系枯萎或死亡。

一般农户(中小农户),保险金额:每季每亩苗期为360元、分蘖拔节期为675元、成熟期为900元。

保险费率:4%,即每亩收取保费36元。

规模经营户100亩(含)以上,保险金额:每季每亩苗期为440元、分蘖拔节期为825元、成熟期为1100元。

保险费率:4%,即每亩收取保费44元。

2.油菜保险

保险责任: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鼠害直接造成的叶片毁坏、茎杆折断、死茵、死杆、倒伏或死亡。

保险金额:每亩苗期为180元、蕾薹期为220元、成熟期为300元。

保险费率:3%,即每亩收取保费9元。

3.玉米保险

保险金额:每亩300元。

保险费率:6%,即每亩收取保费18元。

4.棉花保险

保险金额:每亩苗期为150元、蕾铃期为250元、吐絮期为300元。

保险费率:8%,即每亩收取保费24元。

5.能繁母猪保险

保险责任: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

重大病害:包括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病、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难产、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

意外事故:包括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保险金额:每头为1500元。

保险费率:6%,即每头收取保费90元。

6.育肥猪保险

运作模式:完全按市场机制运作,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责任等条款由保险双方自行确定,但保额不得低于800/头,费率不得高于5%

保险范围:全市育肥猪养殖户和规模养殖场(企业)。为配合落实国家环保政策关于动物防疫的要求,原则上鼓励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投保。

(五)补贴标准

1.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中央财政补贴45%,省级财政补贴25%,县级财政补贴10%,种植户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承担20%

2.油菜、玉米、棉花保险中央财政补贴45%、省财政补贴25%、县级财政补贴10%,种植户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承担20%

3.能繁母猪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5%,县级财政补贴10%,养殖户、养殖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15%

4.育肥猪保险按每头40元的保费计算,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5%、县级财政补贴10%,养殖户、养殖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15%

5.省级创新试点品种生猪价格“保险+期货”以及县级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小龙虾天气指数的保险金额、费率及保费补贴比例等,根据省财政厅文件另行规定。

四、操作规程

(一)承保签单规程

1.种植业水稻承保签单

1)签单方式。采取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统一签单,投保作物为水稻早、晚两季,按季签单。保险责任期在保险标的秧苗插齐或移栽成活后起保至收获期限开始时终止。

2)承保前农户信息数据采集。一是承保前按上级要求必须收集的数据,填写好投保清单,即以村签单需收集农户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直补卡号)、联系方式、投保农户数、地块数及位置、作物名称、种植面积、承保面积等项。农户清单必须要有参保农户的签字确认。二是承保数据的核实。由村委会负责投保单和投保清单数据初核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确认(若清单页数较多,可以加盖骑缝章后再在首尾页加盖村委会公章,尾页必须有承保清单的合计数),由各镇(街道、中心)协保员审核后集中上报承保公司。三是承保公示。为确保数据真实性,承保清单打印后由农户签字,在村委员会村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5天,并留有公示相片。

3)保险缴费方式。保险单实行见费出单制。以村为单位收缴农户自负保费转账到承保保险公司后,由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发票和保险卡,保险卡发放到户。中央、省、市(县)级补贴资金在保险起期当月内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到承保保险公司账户。

4)签单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即:投保单、投保清单分电子格式农户信息数据采集表和纸质农户签字投保清单、承保公示相片、缴费转账凭证。如有承包土地流转现象,需出具村提供的承包土地流转合同书证明资料。种植面积超过100亩(含100亩)的规模种植户或龙头企业需单独出单,并有村级出具的规模种植户土地流转清单证明。

2.种植业玉米、棉花、油菜、柑橘承保签单程序参照水稻承保方式签单。

3.养殖业能繁母猪保险承保签单程序:以镇场街动物防疫站为投保单位,负责配打保险耳标、收取养殖户自缴部分,填写和发放保险凭证,并在养殖户签字的投保单、承保明细清单上盖章确认。养殖量达50头(含)的养殖户或龙头企业单独出单,并提供养殖证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严格执行“见费出单”制度,养殖户自负部分保费必须到达承办机构账上方可出具保险单正本、保险发票及保险条款。严禁承保后备母猪(8月龄以下)及淘汰母猪(4周岁以上,含4周岁)。

4.养殖业育肥猪和省级特色农业保险承保签单程序参照能繁母猪承保方式签单。

(二)理赔规程

1.赔款做到“二对应”。一是必须保证案卷中纸质理赔清单明细与转账支付清单明细相对应;二是纸质理赔清单明细与保险公司核心系统理算清单明细相对应。

2.理赔流程。接报案。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以村参保的,由农户向村报告,村汇总后,报告镇(街道、中心)农险协保员初审,再上报县级相关部门审核,汇总后向承保公司统一报案。现场查勘定损。由保险公司、农业技术鉴定部门、镇(街道、中心)农险协保员到现场确认受损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包括填写出险通知书、受损照片、查勘报告等。查勘要确保三个属实性原则:一要确保灾害性天气属实;二要确保被保险人受灾属实;三要确保保险公司定损属实。对上报的种植业受灾农户作物损失率必须达到30%(含30%)以上按比例予以理赔,70%(含70%)以上全额赔偿。理赔公示。以村为单位,将农户受灾面积、程度、赔偿金额公示5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镇场街道农险协保员以村为单位将赔款资料上交承保公司。保险公司根据农业技术鉴定、气象部门气象证明及查勘定损实际情况,按损失比例计算核定理赔金额,缮制赔案后由保险公司将赔款转账直赔到被保险人“一卡通”账上,不得支付现金。

3.理赔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即:出险通知书及查勘报告、现场查勘相片(有全景全貌照片1-2张、反映标的局部损失的照片1-2张、反映农业专家、保险公司等现场查勘定损的照片1-2张、反映标的出险和户主的照片1-2张)、理赔公示相片1张、农业部门技术鉴定证明、灾害性天气(气象局提供)或病虫害证明(农业部门提供)、损失汇总清单(农户姓名、地址、受损面积、受损程度、保险公司核定金额、农户或合作社银行卡号)。

4.施救处理。种植业勘灾查损过程中,一定要组织农民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做好施救工作,把因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对于因病致死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必须采取掩埋、焚烧等无害化防疫措施处理,按条款足额赔付。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和《关于加快湖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农业保险条例》《关于加快湖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对于农业保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上下联动、整合资源、丰富形式、营造氛围,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农业保险条例》和《关于加快湖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单位及承保公司要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悬挂横幅、刷印墙报、编印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农业保险条例》和《关于加快湖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和条文内容。要有效运用各种渠道和方法,真正使《农业保险条例》和《关于加快湖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家喻户晓,使广大农业保险工作者和人民群众能知法、守法、用法。

(二)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三农基层服务体系在宣传发动、信息收集、保费收取、协助查勘理赔,以及基础信息维护等方面的基础作用。二是迅速布置,收集维护农户信息,尽快启动农业保险承保签单工作。三是加强对基层服务体系人员培训工作,认真推行考核制度。

(三)切实做好承保理赔公示工作。一是由农业生产者个人和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投保的,或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在订立农业保险合同时,制定投保清单,详细列明被保险人的投保信息,并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保险机构应当将承保情况在所在村予以公示。二是保险机构接到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查勘,会同被保险人核定保险标的的受损情况。保险机构应当将查勘定损结果在所在村予以公示。三是理赔清单应当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保险机构应当将理赔结果在所在村予以公示。保险机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20日内,将应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以上公示,承保公司应拍影像资料存档。

(四)确保承保手续齐全,符合逻辑,为理赔提供前端支持。一是确保承保“六要素”(被保险人名称、农户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保险标的名称、种养地点、保险数量、农户直补卡账号和其他银行账号)齐全准确。二是确保“三单一证一票”(投保单、投保分户清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保险费发票)信息一致。三是确保“三清单信息”(投保分户清单、理赔定损清单和赔款支付清单)无缝链接。

(五)按期完成承保签单工作。确保标的保险期间与作物生长期相符,为及时履行理赔责任提供支撑。一是早稻保险必须在520日之前完成签单承保工作(中稻在630日之前完成签单承保),晚稻必须在在820日之前完成签单承保工作。二是棉花保险必须在630日之前完成签单承保工作。三是玉米保险必须在831日之前完成签单承保工作。四是油莱保险必须在1231日之前完成签单承保工作。五是柑橘保险必须在531日之前完成签单承保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确保全市农业保险工作有效推进,成立沅江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农业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监察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市气象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公司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办联系农业农村工作的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财政局。各镇(街道、中心)均应成立相应的机构。

(二)严格履职,强化协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把农业保险工作落到实处。

1.各镇(街道、中心)及行政村要把农业保险宣传工作列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农民积极主动的参加农业保险。

2.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大对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的检查、审核力度,以季度报表数据作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结算的重要依据;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实数据,切实避免出现虚假和错误数据。

3.农业农村、畜牧水产等部门要负责提供相关承保基础信息,为农业保险灾害鉴定和查勘定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分析天气形势,预报可能出现的农业灾情,及早防范、减少农业损失。同时在灾后及时提供气象灾害证明资料。

5.农业保险承办公司要从落实支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全局出发,认真做好农业保险各项服务工作,夯实承保基础工作,履行农业保险条款应尽义务。收到农户自缴保费后及时出具保险单等相关资料。发生灾情后,及时准确地做好查勘定损工作,确保受灾农户及时获得赔款。保险公司在每个险种承保和理赔结束后及时将清册(盖章)提供给镇(街道、中心)备查。

(三)严格纪律,强化监管

农业保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务必做到实事求是,确保理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能搞人情、关系和交易理赔。严格执行两个禁止规定。一是禁止以下列方式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虚构或者虚增保险标的或者以同一保险标的进行多次投保;以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或者截留、挪用保险金、挪用经营费用等方式冲销投保人应缴的保险费或者财政给予的保费补贴。二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截留、侵占保险机构应当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金。各镇(街道、中心)申报的理赔材料,市农业保险办公室和保险公司要逐一到户抽查核实,对假报、虚报扩大出险面积和损失程度的一律拒赔、扣减相关单位农业保险工作经费,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如出现群体上访事件,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严格考核,强化督查

农业保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为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街道、中心)和部门单位农业保险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完成农业保险规模任务的镇(街道、中心)和部门单位拨付一定的工作经费,对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及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规模任务完成未达到要求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承保机构按照省财政厅有关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下一轮承保机构的遴选依据;对于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保监、审计、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查处的承保机构,根据相关程序确认后,从下一年度起取消其在原区域内的承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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