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启动科级干部竞争上岗
市公安局启动科级干部竞争上岗
发布时间:2011-12-18 10:55 信息来源:市委组织部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市委研究决定在公安系统内部提拔重用一批副科级领导干部和享受副科级待遇的干部。
    本次竞争性干部选拔任用是我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一次大胆尝试和创新。共分五个程序和步骤进行。一是制定方案。根据市公安局科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提出竞争上岗的职位数,起草实施方案,报市委审批。二是宣传发动。在全市公安系统发布公告,广泛宣传发动。三是自荐报名。全市公安系统符合竞争上岗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民警,由本人填写自荐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公安局政工室报名。四是资格审查。市公安局政工室在本次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的督导下,会同编制、人社部门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专函征求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计生等部门意见。五是竞争上岗。分精细化考评、理论考试、体能测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四个环节、二个阶段进行。按第一阶段的精细化管理考评得分、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取前35名进入第二阶段的民主测评环节。民主测评共分两个层次进行,即群众测评、公安局党委等额投票推荐。对每位竞职对象进行百分制计分。在完成前面五个程序后,再通过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市委常委会讨论研究、任前公示等程序确定正式任职人选。  
     市纪委对此次竞争上岗工作全程监督。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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