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湿地保护局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12 14:24 信息来源:湿地保护局 作者:湿地保护局 浏览量: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5个,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部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人员情况

截止2016年1月(预算编制时间),我局实有在职人员21人,其中参公人员17人,非参公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35人 。

3、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湿地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组织编制湿地保护和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湿地保护项目的规划、申报和实施,对退化的湿地进行恢复改造;加强对自然保护区试验区、缓冲区、核心区的分类保护和管理。

3、 组织宣传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开展湿地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查处违反湿地保护法规的案件;负责湿地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

4、 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科研、保护和救护工作,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5、 检查监督全市从事湿地野生动植物猎采、饲养、培植及其产品的购销、运输、加工等活动,依法查处违反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各类案件,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6、 负责琼湖国家级湿地公园的管理。

7、 维护湿地生态平衡,规范管理湿地施药、开垦、排放、建设和外来物种引进等生产活动。

8、 依照国际公约的惯例和要求,负责有关工作的协调、协作和科技交流;负责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工作。

9、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湿地旅游开发。

10、组织协调全市“沅江芦笋”产业开发和品牌推广。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6年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单位预算收入205.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5.02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单位预算支出205.025万元,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分:

基本支出196.325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支出105.4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405万元。

湿地保护项目支出8.7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股目:

21301行政运行190.25万元;

21302湿地保护项目8.7万元;

22102住房保障支出6.075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股目:

工资福利支出105.4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405万元;

项目支出8.7万元。

2016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项目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2016年,被评价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较规范,项目完成良好。我单位加强专项项目组织管理,严格落实有关制度。严格执行项目预、结算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既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财务决算工作,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由于财政一般预算安排我单位总经费只有205.025万元,单位预算支出来源严重不足,单位无创收来源,建议财政预算加大对公用经费的安排,弥补单位支出的刚性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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