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信访局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13 10:38 信息来源:沅江市信访局 作者:沅江市信访局 浏览量: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来信、来电、来访中人民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信访问题;配合职能部门会办、督办信访老户的重要信访案件。现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公务员及参公人员12人,退伍安置人员3人。

根据我单位近年来收入支出状况,年支出保持242.6508万元,全部来源于财政预算安排。在市委办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财政要求,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单位内部管理办法和制度,一直坚持收支预算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目标管理制度,财务透明度高、干部满意度高、积极性高。在有限财力情况下,能保证单位正常运转。

(二)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

2016年支出规模为245.1759万元,主要体现在如下内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734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574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8.8666 万元;业务类工作专项19.5 万元。

二、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方面。我单位加强专项项目组织管理,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制度。

(二)专项管理情况方面。是严格执行项目预、结算审核制度。二是严格按照既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完善信访救助资金的使用审批制度,认真开展财务决算工作,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资产管理情况

为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了沅江市信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了资产管理部门以及工作人员职责,规范了资产配置、管理、处置等有关程序。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

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办公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综合计划财务科根据经费来源,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二) 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报废
  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经办公室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财务科登记核算。
  2.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
  3、固定资产变更使用管理部门,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计算机使用及管理根据局机关信息化管理规定执行。
  
(三)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由办公室统一进行处理,所得资金全部交局财务入账,不得坐支或直接用于购买物品,估值超过500元以上的物品处理时,要履行国有资产报批程序和手续,上报财政审批、备案。

(四)固定资产的清查
  坚持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清查制度,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每年自查一次,每二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五、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在满足了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各项计划和任务的完成,我单位各项工作取得可佳的成绩。

(一)经济性方面。2016年全年按照部门预算进行成本控制,单位的日常性工作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全部控制在厉行节约指标数内。专项支出按财政部门下达的计划实施,全年没有项目超支。

(二)效率性方面。2016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关于做好地方信访积案清零工作要求,工作取得很好的成效。

(三)有效性方面。部门支出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我单位各项工作成效上,完成了信访积案清零工作、办结了多起信访老户的合理诉求,得到了广大上访群众的喝彩和好评。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由于财政一般预算安排我单位总经费只有103.34万元,预算支出来源严重不足,单位无创收来源, 另我局赴省进京到市接劝访工作频繁,建议财政加大对我局公用经费和接访劝返专项工作经费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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