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政发〔202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沅江市人民政府对截至2025年6月20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共计44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废止文件:《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三无”船舶限期上岸的通告》(沅政告〔2020〕3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因文件主要内容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或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规定和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或不适应现实需要,无继续实施的必要,予以废止(附件1)。
二、失效文件:《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沅江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筑和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沅政告〔2022〕1号)等5件规范性文件。因文件有效期届满,或有效期未满但所规定的事项已经完成,经评估不需继续执行,宣布失效(附件2)。
三、修改文件:《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区域、时段划定的通告》(沅政告〔2024〕2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后执行(见附件3)。
四、继续有效文件:《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沅江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沅政发〔2020〕7号)等33件规范性文件。因文件尚在有效期之内,并且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均合法,现予以确认继续有效(附件4)。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该文件发布之日起连续计算。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并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各相关部门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及时进行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实施合法性、有效性,切实形成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
附件:1.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件)
2.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5件)
3.市人民政府确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
4.市人民政府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33件)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日
附件1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4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标题 |
清理结果 |
1 |
沅政办发〔2020〕12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
废止 |
2 |
沅政告〔2020〕3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三无”船舶限期上岸的通告》 |
废止 |
3 |
沅政发〔2022〕12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市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二十条”(2022修订版)〉的通知》 |
废止 |
4 |
沅政办发〔2023〕4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
废止 |
附件2
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5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标题 |
清理结果 |
1 |
沅政发〔2020〕4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 |
失效 |
2 |
沅政告〔2020〕1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通告》 |
失效 |
3 |
沅政办发〔2020〕16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沅江市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沅江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
失效 |
4 |
沅政告〔2020〕4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的通告》 |
失效 |
5 |
沅政告〔2022〕1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沅江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筑和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 |
失效 |
附件3
市人民政府确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2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标题 |
清理结果 |
1 |
沅政告〔2020〕5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
修改 |
2 |
沅政告〔2024〕2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区域、时段划定的通告》 |
修改 |
附件4
市人民政府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共33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标题 |
清理结果 |
1 |
沅政发〔2020〕7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沅江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 |
沅政办发〔2020〕23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办法〉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3 |
沅政发〔2020〕8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4 |
沅政发〔2020〕9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5 |
沅政发〔2021〕1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市赋予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第二批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6 |
沅政发〔2021〕2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7 |
沅政发〔2021〕6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市堤防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8 |
沅政办发〔2021〕7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沅江市赋予镇(街道)第二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9 |
沅政发〔2021〕10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沅江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10 |
沅政发〔2022〕2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11 |
沅政告〔2022〕2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通告》 |
继续有效 |
12 |
沅政发〔2022〕7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市赋予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第三批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13 |
沅政告〔2022〕3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广场舞噪声管控的通告》 |
继续有效 |
14 |
沅政办发〔2022〕18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15 |
沅政告〔2022〕4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垃圾和流散物质运输管理的通告》 |
继续有效 |
16 |
沅政发〔2022〕10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17 |
沅政办发〔2023〕3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沅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18 |
沅政发〔2023〕5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市出生缺陷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19 |
沅政办发〔2023〕12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街道办事处消防委托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0 |
沅政办发〔2023〕13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职能职责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1 |
沅政办发〔2023〕21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沅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2 |
沅政办发〔2023〕24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3 |
沅政办发〔2023〕26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4 |
沅政办发〔2023〕29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5 |
沅政办发〔2023〕30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6 |
沅政发〔2024〕3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高新区工业项目报建“零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7 |
沅政告〔2024〕1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违规出租承租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沅江区域)内湿地洲滩的通告》 |
继续有效 |
28 |
沅政办函〔2024〕18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备案会商制度〉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9 |
沅政发〔2024〕6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30 |
沅政办发〔2024〕5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加油站涉税数据云平台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31 |
沅政办发〔2024〕14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32 |
沅政告〔2025〕1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继续有效 |
33 |
沅政办发〔2025〕7号 |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十条措施〉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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