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系列文件精神,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我局起草了《沅江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依据
《方案》主要依据《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19〕43号)文件,《沅江市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专项规划(2018-2030年)》,并结合我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编制而成。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1、基本思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类推进、市域统筹、打捆实施、厂网一体、建管并重。
2、目标任务:2019年全面启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所处大通湖垸内乡镇污水收集率达到80%;
2020年全市乡镇污水收集率达到75%以上,所处大通湖垸内乡镇污水收集率达到80%以上,并建立污水处理收费、运营管理机制;
2021年全市乡镇污水收集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运营管理机制;
2022年全市乡镇污水收集率达到85%以上
(二)重点任务
1、编制好排水专项规划和污水专项规划的修编;
2、科学选择建设模式;
3、多方筹措建设资金;
4、严格技术把关。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加强政策配套;
3、加强调研督导。
四、目的意义
通过制定该《方案》,有利于贯彻落实保护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区生态环境的要求,有利于按《方案》任务、时间节点要求,分期、分批的完善乡镇污水设施建设,改善我市乡镇人居环境,同时促进各镇经济发展。
五、起草过程
从今年9月份开始,我局根据沅江市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专项规划,结合近年来各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各乡镇负责人座谈会、评审会,听取了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的意见。由计划统计股负责《方案》的起草工作,并多次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稿。